2024年安顺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二批)
2024-06-07 13:51:46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一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和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录公告》职位表)。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 (三)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 0851-3328335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406/t20240607_84849381.html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统一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展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和县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附件)。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察对象,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录公告》职位表)。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 (三)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查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 0851-3328335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安顺市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406/t20240607_84849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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