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465人)

2023-01-03 12:08:48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招录465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3-2309549)确认后,通过邮箱(zgrsks@126.com)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工作日内)将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262室,联系电话:0813-2408078)。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各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录《职位表》“备注”栏中涉及2个及以上招录机关(单位)的,由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或岗位。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单位)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50-1BC0F7A7190F9AA3

东汇达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4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三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招录465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3-2309549)确认后,通过邮箱(zgrsks@126.com)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工作日内)将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262室,联系电话:0813-2408078)。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3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上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4月20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各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单位)、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录《职位表》“备注”栏中涉及2个及以上招录机关(单位)的,由拟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单位或岗位。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单位)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自贡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50-1BC0F7A7190F9A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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