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沙县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55人)

2023-05-18 09:21:10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方式

(一)考调对象

金沙县内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考调方式

分片区、分学科设置考调岗位,其中:

1.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语文教师(1004岗位)、数学教师(1005岗位)、英语教师(1006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2.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语文教师(1010岗位)、数学教师(1011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3.五所幼儿园(金沙县第二幼儿园、金沙县第五幼儿园、金沙县第八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一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二幼儿园)学前教师(1013岗位)统一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初中在编教师,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幼儿园在编教师。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英语(外语)教师资格。

3.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年龄、工龄要求:

1.报考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2013年5月 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五所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截止2023年5月27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

4.纳入此次设岗考调学校的教师;

5.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情形。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23年 5月17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旁办公楼)。

4.报名要求:

(1)考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考调方案》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承诺人(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考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右上角须贴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六、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相关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考调计划按考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如选岗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由县教育科技局组织,选岗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附件3),选岗情况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九、考察

需选岗的岗位,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不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合格的考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一、调动

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考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及之后各环节,否则接受组织处理并调配到其他乡镇缺编学校任教。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三、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3.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xls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305/t20230517_79779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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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方式

(一)考调对象

金沙县内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考调方式

分片区、分学科设置考调岗位,其中:

1.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语文教师(1004岗位)、数学教师(1005岗位)、英语教师(1006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2.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语文教师(1010岗位)、数学教师(1011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3.五所幼儿园(金沙县第二幼儿园、金沙县第五幼儿园、金沙县第八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一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二幼儿园)学前教师(1013岗位)统一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初中在编教师,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幼儿园在编教师。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英语(外语)教师资格。

3.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年龄、工龄要求:

1.报考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2013年5月 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五所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截止2023年5月27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

4.纳入此次设岗考调学校的教师;

5.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情形。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23年 5月17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旁办公楼)。

4.报名要求:

(1)考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考调方案》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承诺人(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考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右上角须贴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六、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相关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考调计划按考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如选岗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由县教育科技局组织,选岗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附件3),选岗情况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九、考察

需选岗的岗位,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不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合格的考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一、调动

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考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及之后各环节,否则接受组织处理并调配到其他乡镇缺编学校任教。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三、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3.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xls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305/t20230517_79779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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