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简章(35人)
2023-07-19 16:35:10
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雇员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3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雇员教师人员,是指贵安新区区管学校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公开招聘的从事教育教学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至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贵安新区在岗的“雇员”教师。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3天。
2.地点:花溪存志学校(花溪区“碧桂园印象花溪”小区内,花溪区教育局招生办旁)。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
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应聘者自行下载录入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凭证》(加盖公章)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bab/index.action)下载的学历验证报告。
6.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U盘拷贝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7.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印证资料。
9.考生服从调剂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及报名考生各持一份。
1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考生当场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选择多岗位进行报名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5.本次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及笔试成绩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试教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进入试教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
试教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未关注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试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试教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方式由“招聘办”报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入职考察环节。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要求等相关要求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报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等相关信息。
十、公示、聘用及递补相关事宜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行文聘用,政府平台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聘用、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由此产生的空岗,以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规定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录取到空缺岗位。拟聘任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考核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及师资情况对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进行统一调剂,各幼儿园所聘用的雇员教师需服从调剂。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附件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18_81036231.html
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雇员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3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雇员教师人员,是指贵安新区区管学校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公开招聘的从事教育教学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至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贵安新区在岗的“雇员”教师。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3天。
2.地点:花溪存志学校(花溪区“碧桂园印象花溪”小区内,花溪区教育局招生办旁)。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
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应聘者自行下载录入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凭证》(加盖公章)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bab/index.action)下载的学历验证报告。
6.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U盘拷贝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7.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印证资料。
9.考生服从调剂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及报名考生各持一份。
1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考生当场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选择多岗位进行报名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5.本次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及笔试成绩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试教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进入试教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
试教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未关注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试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试教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方式由“招聘办”报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入职考察环节。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要求等相关要求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报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等相关信息。
十、公示、聘用及递补相关事宜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行文聘用,政府平台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聘用、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由此产生的空岗,以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规定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录取到空缺岗位。拟聘任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考核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及师资情况对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进行统一调剂,各幼儿园所聘用的雇员教师需服从调剂。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附件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18_81036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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