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招聘编外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方案(15人)
2024-06-12 14:53:28
为增强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5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机制。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年满十八周岁,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的公民,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性别不限;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3.村(居)“两委”班子享有基本报酬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6.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其他明令禁止兼职取酬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县司法局公告公示栏和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水乡普法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二楼207室政工科。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927648、0854-4811657。 (三)所需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三都水族自治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后续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列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意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四、面试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确定面试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五、体检 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奉公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相关情形,应聘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治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告公示栏和水乡普法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由县司法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八、聘用审批 签订合同。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司法局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补贴3650.9元(含单位缴纳四险部分和个人代扣部分)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水乡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水乡普法)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严肃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3921143)。 本招聘公告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3927648、0854-4811657)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单位 招聘年度 计划 招聘数 岗位 1 三合街道 2024年 1 三合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2 凤羽街道 2024年 1 凤羽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3 大河镇 2024年 2 大河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4 普安镇 2024年 1 普安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5 都江镇 2024年 2 都江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6 中和镇 2024年 2 中和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7 周覃镇 2024年 1 周覃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8 九阡镇 2024年 1 九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9 三都县 2024年 4 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合计 15
为增强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5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招聘,实行岗位公开、自愿应聘、择优选拔的机制。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年满十八周岁,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的公民,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性别不限;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3.村(居)“两委”班子享有基本报酬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6.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其他明令禁止兼职取酬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县司法局公告公示栏和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水乡普法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二楼207室政工科。 3.报名咨询电话:0854—3927648、0854-4811657。 (三)所需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三都水族自治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后续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列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意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四、面试 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确定面试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五、体检 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奉公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相关情形,应聘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治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告公示栏和水乡普法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由县司法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八、聘用审批 签订合同。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司法局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待遇包括基本补贴3650.9元(含单位缴纳四险部分和个人代扣部分)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水乡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水乡普法)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严肃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3921143)。 本招聘公告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3927648、0854-4811657)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单位 招聘年度 计划 招聘数 岗位 1 三合街道 2024年 1 三合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2 凤羽街道 2024年 1 凤羽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3 大河镇 2024年 2 大河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4 普安镇 2024年 1 普安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5 都江镇 2024年 2 都江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6 中和镇 2024年 2 中和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7 周覃镇 2024年 1 周覃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8 九阡镇 2024年 1 九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9 三都县 2024年 4 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 合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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