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安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及相关事宜公告
2024-09-12 16:28:40
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办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简章》规定方式进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至14日11:30。 2.地点: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共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县武装部对面)。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递补复审及相关事宜 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联系人 1.盘水街道办匡份(18885914766)。 2.南湖街道办周瑞琴和孙财明(18932073352)。 3.茶源街道办林靖淞(18296050266)。 4.九峰街道办罗媛媛(15885333158)。 5.选聘办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409/t20240912_85696153.html
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办统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简章》规定方式进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至14日11:30。 2.地点: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共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县武装部对面)。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递补复审及相关事宜 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联系人 1.盘水街道办匡份(18885914766)。 2.南湖街道办周瑞琴和孙财明(18932073352)。 3.茶源街道办林靖淞(18296050266)。 4.九峰街道办罗媛媛(15885333158)。 5.选聘办联系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409/t20240912_85696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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