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7名)

2025-02-19 10:18:24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4〕9号)相关要求,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岗位招录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1人(以下简称专职队员):

1.支队直属消防训练基地战勤保障分队专职队员20人(其中分别招录水域救援岗6人、特种车辆驾驶及装备维修岗6人、搜救犬训导岗3人、装备采购及财务管理岗2人、队伍管理岗3人)。

2.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3.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4.麻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5.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6.锦屏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3人。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6人(以下简称专职文员):

支队灭火救援指挥部通信保障分队专职文员6人。


二、岗位任务

1.战勤保障分队专职队员主要从事全州各类灭火救援现场的战斗增援、救援、长时间作战下的战勤保障和物资输送,训练基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主要从事本辖区灭火救援、信息通信和值班备勤等工作。

2.通信保障分队文员主要从事全州各类灭火救援现场的信息指挥调度和应急通信保障,通信网络及“一体化”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专职队员限招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专职文员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专职队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专职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在原基础上放宽5岁、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专职文员放宽至高中):(1)具有CAAC无人机执照;(2)具有A类及以上驾驶执照;(3)具有5年以上(含5年)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含原武警消防部队服役时间),且在职期间担任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搜救犬训导、战斗班班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4)其他具有专业体技能教练资质、参加市(地、州)级及以上各类体育类项目、无人机操作类项目、网络通信类项目比武竞赛获得前三名或有特种车辆驾驶维修、各类消防装备维修等消防救援队伍急需专业特长的,经个人申请、业绩评定、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可以放宽;

7.身体和心理健康。经入职体检各项身体、心理指标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必备条件

1.能适应和服从“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2.具体岗位条件按照《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明确的“各岗位必备条件”进行。


五、招录优先条件

1.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或有2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参加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所有考核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均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其他“优先条件”按照《登记表》中明确的“岗位优先条件”进行。


六、不予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拘役、拘留的;

4.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七、工资待遇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4〕9号)中明确的各项工资待遇实施,具体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明确;

(二)在职期间提供三餐和住宿,发放政府专职员专用制服;

(三)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优待;

(四)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五)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入党(团);

(六)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共同参与各类评比表彰和立功受奖。


八、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3月7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假期与双休日除外)。

现场复审地点:凯里市凯棉路118号(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一楼接待室)

报名要求:(1)网上初审阶段: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通过指定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2)现场复审阶段:网上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现场审验)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相关学历、技能证书证明;

3.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以内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职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另需检查腰椎间盘突出、强制性脊髓炎、心脏彩超项目);

4.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或退出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和电子档照片;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九、聘用考核

按照网上初审——现场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岗位考核——面试——政治审查——集中培训——试用录用的程序进行。


十、注意事项和要求

1.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流程:填报名表发邮箱→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录程序→集中培训→试用和转正。

3.现场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岗位考核、面试、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后续程序的时间,会在上一程序结束后、下一程序开始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常住地和当前工作等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4.联系方式: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5.联系电话:0855-8069827

邮箱:165387823@qq.com


相关附件

1.《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xlsx

2. 《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23a7W9fTIMhA89FNwWVmg

东汇达教育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4〕9号)相关要求,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岗位招录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1人(以下简称专职队员):

1.支队直属消防训练基地战勤保障分队专职队员20人(其中分别招录水域救援岗6人、特种车辆驾驶及装备维修岗6人、搜救犬训导岗3人、装备采购及财务管理岗2人、队伍管理岗3人)。

2.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3.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4.麻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5.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2人;

6.锦屏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3人。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6人(以下简称专职文员):

支队灭火救援指挥部通信保障分队专职文员6人。


二、岗位任务

1.战勤保障分队专职队员主要从事全州各类灭火救援现场的战斗增援、救援、长时间作战下的战勤保障和物资输送,训练基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员主要从事本辖区灭火救援、信息通信和值班备勤等工作。

2.通信保障分队文员主要从事全州各类灭火救援现场的信息指挥调度和应急通信保障,通信网络及“一体化”系统管理维护等工作。


三、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专职队员限招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专职文员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专职队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专职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在原基础上放宽5岁、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专职文员放宽至高中):(1)具有CAAC无人机执照;(2)具有A类及以上驾驶执照;(3)具有5年以上(含5年)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含原武警消防部队服役时间),且在职期间担任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搜救犬训导、战斗班班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人员;(4)其他具有专业体技能教练资质、参加市(地、州)级及以上各类体育类项目、无人机操作类项目、网络通信类项目比武竞赛获得前三名或有特种车辆驾驶维修、各类消防装备维修等消防救援队伍急需专业特长的,经个人申请、业绩评定、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可以放宽;

7.身体和心理健康。经入职体检各项身体、心理指标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必备条件

1.能适应和服从“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2.具体岗位条件按照《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明确的“各岗位必备条件”进行。


五、招录优先条件

1.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或有2年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参加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所有考核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均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其他“优先条件”按照《登记表》中明确的“岗位优先条件”进行。


六、不予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拘役、拘留的;

4.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七、工资待遇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4〕9号)中明确的各项工资待遇实施,具体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明确;

(二)在职期间提供三餐和住宿,发放政府专职员专用制服;

(三)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优待;

(四)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

(五)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入党(团);

(六)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共同参与各类评比表彰和立功受奖。


八、报名方式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3月7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假期与双休日除外)。

现场复审地点:凯里市凯棉路118号(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一楼接待室)

报名要求:(1)网上初审阶段: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填写《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通过指定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2)现场复审阶段:网上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现场审验)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相关学历、技能证书证明;

3.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以内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职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另需检查腰椎间盘突出、强制性脊髓炎、心脏彩超项目);

4.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或退出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和电子档照片;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九、聘用考核

按照网上初审——现场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岗位考核——面试——政治审查——集中培训——试用录用的程序进行。


十、注意事项和要求

1.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流程:填报名表发邮箱→接到通知后进行招录程序→集中培训→试用和转正。

3.现场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理论考试、岗位考核、面试、政治审查、集中培训等后续程序的时间,会在上一程序结束后、下一程序开始前,提前三天通知考生,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常住地和当前工作等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4.联系方式: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科

5.联系电话:0855-8069827

邮箱:165387823@qq.com


相关附件

1.《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xlsx

2. 《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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