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60名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7-17 09:11:22
为加强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公安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勤务辅警,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男生净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净身高在165CM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地在毕节市辖区。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辅警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技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4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2.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之前不可再作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④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打印的《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以及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的扫描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3.网上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2023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3)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7月25日下午17:00前在“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委托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三)调减或取消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其他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向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若符合改报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予以调整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此次考试科目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2.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笔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4.笔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5.笔试成绩查询公告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两人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资料审核环节。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烈士遗属和警察、辅警、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军衔“下士”及以上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四级消防士”及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空缺岗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之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参加体能测试考生于测试当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查询公告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3.待成绩查询期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同者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人员,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被聘人员与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及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使用管理。
工资标准按照《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四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十、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857—8267648(毕节市公安局)
0857—8221314(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指导:0857—8216868(报名系统)
监督电话:0857—8339305
0857—8295310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毕节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307/t20230714_80951366.html
为加强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公安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为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勤务辅警,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男生净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净身高在165CM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地在毕节市辖区。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辅警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技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14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7月2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2.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特别提示:①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确认提交”键提交报名申请;②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之前不可再作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③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未点击“确认提交”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④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打印的《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以及考生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的扫描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3.网上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成功后,审核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2023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3)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7月25日下午17:00前在“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w.rsj.bijie.gov.cn)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委托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三)调减或取消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其他岗位;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向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若符合改报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予以调整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且本人无意愿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考试科目和时间
此次考试科目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以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2.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笔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4.笔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5.笔试成绩查询公告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两人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内容包括身高测量和资料审核。身高测量由现场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监督;身高测量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资料审核环节。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笔试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烈士遗属和警察、辅警、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军衔“下士”及以上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四级消防士”及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空缺岗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之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以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其中一项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并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参加体能测试考生于测试当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试。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考点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查询公告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3.待成绩查询期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同者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于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人员,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被聘人员与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及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使用管理。
工资标准按照《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四险一金”(四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十、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公安”“毕节交警”“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857—8267648(毕节市公安局)
0857—8221314(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指导:0857—8216868(报名系统)
监督电话:0857—8339305
0857—8295310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招聘高速交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毕节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307/t20230714_80951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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