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桂林公安局临桂分局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4人)
2024-04-24 16:39:35
为进一步加强临桂分局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警务辅助人员44名(详见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计划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合同期未满辞职需要原单位开具在职表现证明);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金山龙谷公租房小区旁)。
报名时,请提前下载填写《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1寸照片、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联系电话:0773-5597619
4.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项目不超过3次。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我分局通过“临桂警讯“微信公众号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临桂区财政全额保障:
1.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
2.2023年1月起最低工资3080元(不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3.具有救援、教官、刑侦技术辅助人员、写作、警务信息侦控等资质的辅警职级工资每月增加800元/人·月;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5.享受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以上薪酬待遇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面试考核通过后,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其他未进入面试或面试未通过人员若需取回报名所交复印件资料,需在结束面试1个月内提出诉求,过期资料将统一销毁。
(四)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5597619。
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
2024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ZLUZQC_42hFw9gCGYz7BA
为进一步加强临桂分局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警务辅助人员44名(详见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计划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合同期未满辞职需要原单位开具在职表现证明);
9.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金山龙谷公租房小区旁)。
报名时,请提前下载填写《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1寸照片、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联系电话:0773-5597619
4.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项目不超过3次。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我分局通过“临桂警讯“微信公众号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临桂区财政全额保障:
1.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
2.2023年1月起最低工资3080元(不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3.具有救援、教官、刑侦技术辅助人员、写作、警务信息侦控等资质的辅警职级工资每月增加800元/人·月;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5.享受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以上薪酬待遇实行动态调整。
五、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面试考核通过后,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其他未进入面试或面试未通过人员若需取回报名所交复印件资料,需在结束面试1个月内提出诉求,过期资料将统一销毁。
(四)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5597619。
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
2024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ZLUZQC_42hFw9gCGYz7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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