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
2024-06-27 13:46:20
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有关要求,现对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为50分)。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10),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且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50分,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相关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人员递补时间安排 2024年7月3日通知,2024年7月4日至5日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递补审核。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休闲体育场旁普安县教育局三楼)。 四、复审对象 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一式2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限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职位,提供2024年5月8日前已经取得且资格复审时仍具有普安县户籍的有效《居民户口簿》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及资料名称。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人员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相关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和就业经历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纳入普安县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相关事宜均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可登录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查看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件: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406/t20240627_84920517.html
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有关要求,现对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降为50分)。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10),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且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50分,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相关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人员递补时间安排 2024年7月3日通知,2024年7月4日至5日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递补审核。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休闲体育场旁普安县教育局三楼)。 四、复审对象 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表》一式2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对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限普安县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为522323)的职位,提供2024年5月8日前已经取得且资格复审时仍具有普安县户籍的有效《居民户口簿》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及资料名称。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人员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相关问题的,经招聘办核实后再决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亲笔签署《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和就业经历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纳入普安县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招聘单位及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相关事宜均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可登录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查看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件: 普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406/t20240627_84920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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