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农村儿童综合发展示范区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威宁县项目人员招募公告(374)

2024-08-04 22:17:39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2021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持毕节市政府启动实施“毕节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项目。2021年以来,威宁县选取实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双龙镇作为0-3岁农村儿童早期养育项目试点乡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精准干预、关爱保护”的原则,采取“集中养育+全员家访”的模式,对双龙镇农村0-3岁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膳食营养、育婴护理、安全防护和早期学习等方面的综合干预与服务,项目实施后明显提高了群众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改善了儿童智育发展和身心健康状况。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指导和支持下,2024年4月,威宁县试点范围由双龙镇扩大到板底乡、大街乡(全覆盖)及新发乡(覆盖2个村)共4个乡镇,2024年7月,威宁县启动“阳光起点计划”,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至11个乡镇(街道),新扩点乡镇(街道)分别为:五里岗街道、雄山街道、开华街道、盐仓镇、二塘镇、小海镇、迤那镇及新发乡全覆盖,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县级项目总督导员1名、总督导员助理1名、乡级总督导员7名、婴幼儿养育指导师36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招聘岗位设置表》),负责推动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相关工作。

一、招募原则

(一)实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定岗”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择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项目结束则合同终止。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本次招募不招乡级督导员,乡级督导员后期从优秀育婴辅导员中遴选产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县级总督导员及总督导员助理
1、威宁县常住人口,40岁及以下,男女不限,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2、县级总督导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移动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会驾驶汽车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2及以上优先;
3、县级总督导员助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乡镇总督导
1、年龄35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大专);
3、全职从事项目工作,需坐班;
4、有写作功底,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有爱心、责任心,能吃苦;

6、从事幼教、基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工作者或具备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

7、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者优先。
育婴辅导员

1、年龄20—35周岁,女性,身体健康;

2、全职从事项目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性格活泼开朗、有爱心、责任心,能吃苦;从事幼教、基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工作者或具备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4、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者优先。
三、工作内容
(一)县级项目总督导员
1、负责全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拟写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资料等;
2、填报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表及临时性表格;收集项目相关数据、视频、图片等;
3、服从市、县项目相关考勤管理、绩效管理、制度管理;
4、有效协调各方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5、定期组织乡级总督导、督导员、育婴辅导员(线上、线下)进行业务提升培训;
6、完成县级项目办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县级项目总督导员助理
县级项目总督导员助理负责协助县级总督导开展项目办各项工作,服从县级项目总督导员管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三)乡级总督导员
1、负责全乡镇(街道)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试点乡镇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拟写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资料等;
2、填报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表及临时性表格;收集项目相关数据、视频、图片等;
3、服从市、县项目办、县卫健局相关考勤管理、制度管理;
4、有效协调各方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5、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育婴辅导员
1、全面了解课程。通过培训及自学,对《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有全面而较为深入的了解并能够操作本项目中的所有活动和材料,能够制作本项目中所需玩具;
2、参加集体备课。至少每周一次参加上级督导员组织的备课;
3、入户家访。每人负责20个左右儿童,每周对所负责的所有儿童入户家访一次,每次1个小时以上;
4、早期养育中心教学活动。设置慧育中心的,按照工作安排,每周负责在指定的慧育中心,组织0-3岁亲子集体游戏、集中指导等教学活动;
5、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薪酬待遇

(一)县级项目总督导员薪酬
1、全县项目覆盖儿童数达1万名以上时,每月工资合计5000元:基本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项目覆盖儿童数1万名以下时,每月工资合计 45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按照《县(市、区)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 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购买相应保险,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二)级总督导员助理薪酬
1、每月工资合计42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 1200元。绩效工资按照《县(市、区)总督导员助理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6-10年每年递增50元基本工资;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3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购买相应保险,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三)乡(镇)总督导员薪酬
1.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350人以内(含)的乡镇总督导,每月工资合计40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351-700人以内(含)的乡镇总督导员,每月工资合计4200元:基本工资 3000元、绩效工资1000 元、劳务补贴200元(结合实际工作量适当给予劳务补贴)。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3.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700人以上的乡镇总督导,每月工资合计44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劳务补贴400元(结合实际工作量适当给予劳务补贴)。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4. 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 50元基本工资;
5.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3300 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劳务补贴,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乡(镇)督导员薪酬(从育婴辅导员中选拔)
1、每月工资合计 3500元:基本工资 2800元,绩效工资700元,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 50元基本工资;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30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育婴辅导员薪酬
1.乡镇:基本生活补贴 400元/月+绩效补贴 200元/月+ 入户家访30元/次,绩效工资按照《育婴辅导员工作职责及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育婴辅导员原则上负责20名家访儿童;
2.易地移民搬迁点:基本生活补贴400元 /月+绩效补贴200元/月+入户家访 25元/次,绩效工资按照《育婴辅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易地移民搬迁点的育婴辅导员负责家访儿童原则上可以增加至25名;
3、实施入户家访、慧育中心相结合的工作及教学模式,不再单独设置慧育中心工作人员。育婴辅导员轮流在慧育中心值班、开展集体养育活动,每次不少于 2 名、不多于4名育婴辅导员同时值班。乡(镇、街道)督导员要协调育婴辅导员合理安排家访时间,公平保证每位育婴辅导员都参与慧育中心工作;
4、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50元基本工资;
5、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生活补贴200元/月+绩效补贴200元/月+入户家访30元/次(易搬点乡镇或社区25元/次),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工资、绩效,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本人基本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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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报名本人需准备《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至报考岗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加入招聘微信群。

(二)聘用方式

报名材料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或微信通知),将安排具体时间在报考岗位所在辖区进行笔试,笔试后在考试点及微信群进行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1∶1.5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及微信群进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不再计入笔试成绩)。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笔试及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后需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入职培训,培训合格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主查艾滋病、乙肝、梅毒三种传染病。
联系人:周婷    
联系电话:18386275024


威宁县众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招聘岗位设置表


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tyLL8naGVHjHerN4UihpQ

东汇达教育
2021年9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持毕节市政府启动实施“毕节农村儿童发展综合示范区”项目。2021年以来,威宁县选取实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双龙镇作为0-3岁农村儿童早期养育项目试点乡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精准干预、关爱保护”的原则,采取“集中养育+全员家访”的模式,对双龙镇农村0-3岁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膳食营养、育婴护理、安全防护和早期学习等方面的综合干预与服务,项目实施后明显提高了群众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改善了儿童智育发展和身心健康状况。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指导和支持下,2024年4月,威宁县试点范围由双龙镇扩大到板底乡、大街乡(全覆盖)及新发乡(覆盖2个村)共4个乡镇,2024年7月,威宁县启动“阳光起点计划”,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至11个乡镇(街道),新扩点乡镇(街道)分别为:五里岗街道、雄山街道、开华街道、盐仓镇、二塘镇、小海镇、迤那镇及新发乡全覆盖,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县级项目总督导员1名、总督导员助理1名、乡级总督导员7名、婴幼儿养育指导师36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招聘岗位设置表》),负责推动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相关工作。

一、招募原则

(一)实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定岗”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择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项目结束则合同终止。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本次招募不招乡级督导员,乡级督导员后期从优秀育婴辅导员中遴选产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县级总督导员及总督导员助理
1、威宁县常住人口,40岁及以下,男女不限,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2、县级总督导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移动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会驾驶汽车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2及以上优先;
3、县级总督导员助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全职从事项目工作,实行坐班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乡镇总督导
1、年龄35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大专);
3、全职从事项目工作,需坐班;
4、有写作功底,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有爱心、责任心,能吃苦;

6、从事幼教、基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工作者或具备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

7、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者优先。
育婴辅导员

1、年龄20—35周岁,女性,身体健康;

2、全职从事项目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性格活泼开朗、有爱心、责任心,能吃苦;从事幼教、基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工作者或具备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4、居住在本乡镇(街道)者优先。
三、工作内容
(一)县级项目总督导员
1、负责全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拟写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资料等;
2、填报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表及临时性表格;收集项目相关数据、视频、图片等;
3、服从市、县项目相关考勤管理、绩效管理、制度管理;
4、有效协调各方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5、定期组织乡级总督导、督导员、育婴辅导员(线上、线下)进行业务提升培训;
6、完成县级项目办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县级项目总督导员助理
县级项目总督导员助理负责协助县级总督导开展项目办各项工作,服从县级项目总督导员管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三)乡级总督导员
1、负责全乡镇(街道)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试点乡镇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拟写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资料等;
2、填报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表及临时性表格;收集项目相关数据、视频、图片等;
3、服从市、县项目办、县卫健局相关考勤管理、制度管理;
4、有效协调各方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5、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育婴辅导员
1、全面了解课程。通过培训及自学,对《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有全面而较为深入的了解并能够操作本项目中的所有活动和材料,能够制作本项目中所需玩具;
2、参加集体备课。至少每周一次参加上级督导员组织的备课;
3、入户家访。每人负责20个左右儿童,每周对所负责的所有儿童入户家访一次,每次1个小时以上;
4、早期养育中心教学活动。设置慧育中心的,按照工作安排,每周负责在指定的慧育中心,组织0-3岁亲子集体游戏、集中指导等教学活动;
5、完成各项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薪酬待遇

(一)县级项目总督导员薪酬
1、全县项目覆盖儿童数达1万名以上时,每月工资合计5000元:基本工资3500元、绩效工资1500元;项目覆盖儿童数1万名以下时,每月工资合计 45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按照《县(市、区)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 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购买相应保险,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二)级总督导员助理薪酬
1、每月工资合计42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 1200元。绩效工资按照《县(市、区)总督导员助理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6-10年每年递增50元基本工资;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3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购买相应保险,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三)乡(镇)总督导员薪酬
1.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350人以内(含)的乡镇总督导,每月工资合计40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351-700人以内(含)的乡镇总督导员,每月工资合计4200元:基本工资 3000元、绩效工资1000 元、劳务补贴200元(结合实际工作量适当给予劳务补贴)。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3. 所属乡镇覆盖家访儿童数在700人以上的乡镇总督导,每月工资合计4400元: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劳务补贴400元(结合实际工作量适当给予劳务补贴)。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总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4. 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 50元基本工资;
5.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3300 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劳务补贴,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四)乡(镇)督导员薪酬(从育婴辅导员中选拔)
1、每月工资合计 3500元:基本工资 2800元,绩效工资700元,绩效工资按照《乡(镇)级督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
2、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 50元基本工资;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3000元,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育婴辅导员薪酬
1.乡镇:基本生活补贴 400元/月+绩效补贴 200元/月+ 入户家访30元/次,绩效工资按照《育婴辅导员工作职责及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育婴辅导员原则上负责20名家访儿童;
2.易地移民搬迁点:基本生活补贴400元 /月+绩效补贴200元/月+入户家访 25元/次,绩效工资按照《育婴辅导员工作职责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据实计算考核后,按月发放。易地移民搬迁点的育婴辅导员负责家访儿童原则上可以增加至25名;
3、实施入户家访、慧育中心相结合的工作及教学模式,不再单独设置慧育中心工作人员。育婴辅导员轮流在慧育中心值班、开展集体养育活动,每次不少于 2 名、不多于4名育婴辅导员同时值班。乡(镇、街道)督导员要协调育婴辅导员合理安排家访时间,公平保证每位育婴辅导员都参与慧育中心工作;
4、根据工作年限,逐年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前5年保持不变,之后 6-10年每年递增50元基本工资;
5、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生活补贴200元/月+绩效补贴200元/月+入户家访30元/次(易搬点乡镇或社区25元/次),不购买任何险种。考核合格转正后,按相关制度发放工资、绩效,购买相应保险,且购买相应保险所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本人基本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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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止,报名本人需准备《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至报考岗位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加入招聘微信群。

(二)聘用方式

报名材料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或微信通知),将安排具体时间在报考岗位所在辖区进行笔试,笔试后在考试点及微信群进行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1∶1.5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及微信群进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不再计入笔试成绩)。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笔试及面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后需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入职培训,培训合格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主查艾滋病、乙肝、梅毒三种传染病。
联系人:周婷    
联系电话:18386275024


威宁县众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招聘岗位设置表


威宁县0-3岁儿童早期养育项目业务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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