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柱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73人)
2024-08-18 19:33:41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天柱县城区部分中小学及职校拟面向县内公开遴选在职在编教师7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进天柱城区学校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遴选工作,特成立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专班,人员如下: 组 长:王媛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长燕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卫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申群飞 县教育局局长 杨世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绍惠 县委编办主任 杨政松 县财政局局长 谭 昧 县教育局督学(正乡长级) 吴运坤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存芳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薏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 江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张光权 县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申群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谭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具体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具体遴选岗位及计划详见《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城区小学:县内乡镇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2.城区初中:县内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3.城区职中:县内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1)城区小学遴选采取将学科名额分配到乡镇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2(未分配学段学科名额的也可报考)。 (2)城区初中遴选采取将学科名额分配到乡镇学校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2)(未分配学段学科名额的也可报考)。 (3)职中遴选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按报考学科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4.县内学校校长、副校长; 5.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学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所任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教学成绩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6)附加项记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现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考生可预先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 5.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局联系(0855—3850378)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表》中报考初中、小学的在“是否同意调剂学校”栏必须填写“是”或“否”。“是”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招录岗位未满的学校(由工作专班统筹调剂);“否”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填“否”则视为放弃,不作调剂。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及审查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报名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或调配资格。 (四)考试 本次遴选工作在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6日8:30—17:30前到天柱县教育局综合股二室领取。 4.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工作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录用方式 1.根据学校各学科分配名额按得分高低依次录用,再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对遴选人员进行调剂录用;当岗位人数录用仍未满或放弃时,则从全县所有服从调剂的同学段同学科报考未录用的教师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若个别乡镇教师不参加报名遴选的,则从其他乡镇参加遴选人员中进行调剂,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中职学校岗位录取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用时放弃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调动人选(同一岗位拟调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采取附加项计分方式进行量化,以分数高者列入调动对象;如出现附加项计分后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调动对象)。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教育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如遇考察、遴选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遴选等情况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当本岗位无递补人数时,则从服从调剂的本学科报考者未进入调动环节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相关要求 1.被选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学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调回原单位工作。 2.被选用的教师其职称聘任问题按选用学校岗位设置规定正常执行。如出现超出岗位职数的情况,在本轮聘期内保持原学校聘用职称岗位等级不变。 3.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工作专班商讨决定。 咨询电话: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5—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 查询网址:天柱县人民政府 附件: 2.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乡镇中小学名额分配表 天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6_85398700.html
为切实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天柱县城区部分中小学及职校拟面向县内公开遴选在职在编教师7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进天柱城区学校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遴选工作,特成立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专班,人员如下: 组 长:王媛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长燕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卫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申群飞 县教育局局长 杨世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绍惠 县委编办主任 杨政松 县财政局局长 谭 昧 县教育局督学(正乡长级) 吴运坤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存芳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薏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 江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张光权 县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申群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谭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具体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具体遴选岗位及计划详见《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城区小学:县内乡镇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2.城区初中:县内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3.城区职中:县内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1)城区小学遴选采取将学科名额分配到乡镇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2(未分配学段学科名额的也可报考)。 (2)城区初中遴选采取将学科名额分配到乡镇学校的方式进行遴选,具体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2)(未分配学段学科名额的也可报考)。 (3)职中遴选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按报考学科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4.县内学校校长、副校长; 5.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学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所任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教学成绩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6)附加项记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现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考生可预先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 5.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天柱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局联系(0855—3850378)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表》中报考初中、小学的在“是否同意调剂学校”栏必须填写“是”或“否”。“是”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招录岗位未满的学校(由工作专班统筹调剂);“否”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填“否”则视为放弃,不作调剂。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及审查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报名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或调配资格。 (四)考试 本次遴选工作在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专班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6日8:30—17:30前到天柱县教育局综合股二室领取。 4.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工作专班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录用方式 1.根据学校各学科分配名额按得分高低依次录用,再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对遴选人员进行调剂录用;当岗位人数录用仍未满或放弃时,则从全县所有服从调剂的同学段同学科报考未录用的教师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若个别乡镇教师不参加报名遴选的,则从其他乡镇参加遴选人员中进行调剂,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中职学校岗位录取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用时放弃的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调动人选(同一岗位拟调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采取附加项计分方式进行量化,以分数高者列入调动对象;如出现附加项计分后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调动对象)。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教育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如遇考察、遴选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遴选等情况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当本岗位无递补人数时,则从服从调剂的本学科报考者未进入调动环节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相关要求 1.被选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学校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调回原单位工作。 2.被选用的教师其职称聘任问题按选用学校岗位设置规定正常执行。如出现超出岗位职数的情况,在本轮聘期内保持原学校聘用职称岗位等级不变。 3.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工作专班商讨决定。 咨询电话: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5—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 查询网址:天柱县人民政府 附件: 2.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乡镇中小学名额分配表 天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tianzhu.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6_85398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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