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3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细则 (94人)
2023-06-27 09:04:24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阳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在我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英语、音乐、美术、科学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市乡镇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清镇市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94名,其中小学“国家特岗计划”教师50名,初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44名。具体分配指标详见《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初中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上发布《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细则》。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有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8: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5: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路13号) 3.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收原件1份,照片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考生提交《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时,需对照《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单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及学科,需在《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报考岗位“单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及学科。 (2)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3)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5)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6)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文、理)、初等教育(文、理)等未明确专业学科方向的专业,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方向证明或所修学科成绩单。(收原件1份) (7)考生承诺书。(附件2,考生需在审核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相关信息) 此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各考生需提前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查。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含舞蹈)、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清镇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学校作为招聘学校拟聘用人员。 体检在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清镇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在2023年9月1日开学前由清镇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持证上岗”,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清镇市2023年“国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细则解释权属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zqz.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26_80516899.html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阳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在我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英语、音乐、美术、科学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市乡镇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清镇市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94名,其中小学“国家特岗计划”教师50名,初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44名。具体分配指标详见《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初中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上发布《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细则》。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有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7月1日8: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5: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清镇市百花路13号) 3.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收原件1份,照片贴在报名表下方空白处) 考生提交《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时,需对照《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单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及学科,需在《贵州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报考岗位“单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及学科。 (2)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3)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5)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交复印件1份) (6)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文、理)、初等教育(文、理)等未明确专业学科方向的专业,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方向证明或所修学科成绩单。(收原件1份) (7)考生承诺书。(附件2,考生需在审核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相关信息) 此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各考生需提前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视为本人现场审查。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3年7月13日至7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音乐(含舞蹈)、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原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清镇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可进行调剂,仍不足的调整招聘计划),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学校作为招聘学校拟聘用人员。 体检在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清镇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在2023年9月1日开学前由清镇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持证上岗”,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清镇市2023年“国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xwdt/tzgg/),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咨询电话: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细则解释权属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zqz.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26_80516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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