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花溪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3-07-06 17:21:22
根据《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资格复审环节已完成,现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将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3:00-17:00,逾期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地点:花溪区存志学校(花溪区甲秀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360米印象花溪小区)。
3.按《招聘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第一轮资格复审情况。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花溪区教育局组织。按《招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招聘职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持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须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花溪区各学校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此次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花溪区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dlygk_5804950/jy_5805032/202307/t20230705_80692460.html
根据《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资格复审环节已完成,现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将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下午13:00-17:00,逾期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地点:花溪区存志学校(花溪区甲秀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360米印象花溪小区)。
3.按《招聘简章》规定,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第一轮资格复审情况。
三、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花溪区教育局组织。按《招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第一轮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招聘职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持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须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复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等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须真实准确。
(四)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花溪区各学校各项招录信息,如现场资格审查、职位减少或取消、招录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此次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花溪区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资格复审第一轮递补人员名单.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huaxi.gov.cn/zwgkgb/zdlygk_5804950/jy_5805032/202307/t20230705_80692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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