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的通知
2023-08-11 14:26:23
根据网报、体检、现场确认等相关流程,观山湖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本次认定工作中通过认定共142人,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共7天。监督电话:0851-84119016,0851-84119009。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9:00—17:00)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5号窗口(观山湖区石林西路与丹枫路交叉口)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二、领证时需携带的凭证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委托书(参考范本详见附件,要求委托双方签名并按手印),委托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将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步发放,申请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教育局联系电话:0851-84119009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85810035 附件1:观山湖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认定花名册.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1_81684311.html
根据网报、体检、现场确认等相关流程,观山湖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本次认定工作中通过认定共142人,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共7天。监督电话:0851-84119016,0851-84119009。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9:00—17:00)到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5号窗口(观山湖区石林西路与丹枫路交叉口)领取本人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二、领证时需携带的凭证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委托书(参考范本详见附件,要求委托双方签名并按手印),委托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将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步发放,申请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教育局联系电话:0851-84119009 政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85810035 附件1:观山湖区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认定花名册.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1_81684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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