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69人)

2024-06-06 16:55:25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69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其中,面向选调生计划公开遴选7名。

(二)职位信息

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遴选对象与范围

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所辖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市(特区、区)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按规定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可以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6月。含“以上”“以下”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工作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机关(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00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准考证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发放。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复审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复审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故未进行登记的须由市<特区、区>党委组织部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按时复审。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体检

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检环节。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少于遴选计划数,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八)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调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遴选信息。

(五)遴选涉及相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8-8223451

监督电话:0858-12380

附件: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 .xlsx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lps.gov.cn/ywdt/tzgg/202406/t20240606_84760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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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统筹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69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其中,面向选调生计划公开遴选7名。

(二)职位信息

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机关(单位)联系。

二、遴选对象与范围

六盘水市各市(特区、区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所辖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本市各市(特区、区)派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按规定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可以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6月。含“以上”“以下”等表述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工作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遴选机关(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原件(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所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职位取消的,由各遴选机关(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00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公布。

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准考证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发放。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复审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复审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各遴选机关(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各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故未进行登记的须由市<特区、区>党委组织部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各遴选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人员并在指定时间内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到场,按时复审。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本人。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体检

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检环节。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者少于遴选计划数,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八)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并在遴选机关(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内,拟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者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遴选机关(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调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相关单位配合做好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

(三)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六盘水党建云”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遴选信息。

(五)遴选涉及相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机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58-8223451

监督电话:0858-12380

附件: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表 .xlsx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六盘水市委组织部

2024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lps.gov.cn/ywdt/tzgg/202406/t20240606_84760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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