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定县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48人)

2024-08-31 15:59:03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乡镇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原则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坚持面向基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综合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职位47个,考调计划为48人,其中行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考调20人,事业单位考调2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贵定县所辖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设在镇(街)的派驻机构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学校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考调对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聘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资格条件。

8.具有公开考调岗位对应的身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及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考调程序及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各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3.报名地点:贵定县金南大道3号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各考调单位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

4.报名材料:

①《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报名信息表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须本人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份。

④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考人员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考调岗位。

②报考人员应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③报考人员未按考调单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的,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④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具委托书,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委托报名材料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提供和填写,凡在综合考核等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由考调单位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核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且审查无误的,审查工作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考生说明清楚。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岗位表内容,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查工作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岗位考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取消考调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无适合岗位改报或自愿放弃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

(三)测评

测评分为笔试、面试。测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各职位计划考调数3:1(含3:1)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该职位的测评成绩合格人员等于或者少于考调计划数,则该职位的测评成绩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测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考调导致资格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考调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考调。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到新单位报到。调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拟调动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由考调单位根据拟调动人员试用期间表现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动,并返回原单位工作。拟调动人员原工作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考调单位办理拟调动人员调动相关手续。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考调单位报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要及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并按照空岗竞聘相关政策办理聘岗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调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内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考试培训。

(二)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的考调相关通知信息,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考调单位无法联系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调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20087(贵定县委组织部)

0854-5233021(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贵定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30_85523444.html

东汇达教育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乡镇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原则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坚持面向基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综合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调计划

本次考调职位47个,考调计划为48人,其中行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考调20人,事业单位考调2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贵定县所辖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设在镇(街)的派驻机构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学校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考调对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聘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等资格条件。

8.具有公开考调岗位对应的身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及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岗位计划、考调程序及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各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3.报名地点:贵定县金南大道3号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各考调单位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

4.报名材料:

①《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报名信息表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须本人签字确认。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1份。

④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一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考人员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考调岗位。

②报考人员应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③报考人员未按考调单位要求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的,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④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具委托书,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委托报名材料视同报考人员本人提供和填写,凡在综合考核等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由考调单位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核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对符合报名条件且审查无误的,审查工作人员须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向考生说明清楚。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简章及岗位表内容,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查工作人员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岗位考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取消考调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无适合岗位改报或自愿放弃改报的,视为报名失败。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7:00。

(三)测评

测评分为笔试、面试。测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各职位计划考调数3:1(含3:1)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该职位的测评成绩合格人员等于或者少于考调计划数,则该职位的测评成绩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测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考调导致资格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考调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考调。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到新单位报到。调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拟调动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由考调单位根据拟调动人员试用期间表现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动,并返回原单位工作。拟调动人员原工作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考调单位办理拟调动人员调动相关手续。

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考调单位报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要及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并按照空岗竞聘相关政策办理聘岗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调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内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考试培训。

(二)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的考调相关通知信息,报考人员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自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考调单位无法联系本人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调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20087(贵定县委组织部)

0854-5233021(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贵定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30_85523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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