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晴隆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公示及体检公告
2024-09-23 11:32:36
根据《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体检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结果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请向县选聘办署实名反映。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 (二)体检对象:根据《选聘简章》规定,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的人员信息请查询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门口集中。未按时到达者,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2天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9月24日前联系县选聘办,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有关事宜 1.体检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300元/人,并现场采取微信支付形式由引导员收取交体检医院。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6.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表由引导员统一保管,考生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7.考生体检结束后,请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四楼)开具提档函,以保证在考察环节能够按时提交档案。(请各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 (六)体检纪律要求 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1.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2.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3.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4.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5.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6.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考生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7.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 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选聘办) 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ql.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klxx/202409/t20240923_85740995.html
根据《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体检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结果公示 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请向县选聘办署实名反映。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 (二)体检对象:根据《选聘简章》规定,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的人员信息请查询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达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门口集中。未按时到达者,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2天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2024年9月24日前联系县选聘办,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有关事宜 1.体检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300元/人,并现场采取微信支付形式由引导员收取交体检医院。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6.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表由引导员统一保管,考生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7.考生体检结束后,请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四楼)开具提档函,以保证在考察环节能够按时提交档案。(请各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存放地) (六)体检纪律要求 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1.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2.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3.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4.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5.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6.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考生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7.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 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选聘办) 附件: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ql.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klxx/202409/t20240923_85740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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