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5人)
2023-03-22 14:26:16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办事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服务意识。
(三)持有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登记为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报名登记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自愿申请,现场报名,2023年3月27日-3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三楼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咨询电话:0859-3611055,3611077。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条件,到报名地点填写《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现场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州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单位适当考核补助,缴纳五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1-3个月),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或经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予以解聘处理。
四、其他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qxnrcfwzx.com/notice/57.html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办事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1988年3月20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服务意识。
(三)持有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登记为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报名登记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自愿申请,现场报名,2023年3月27日-3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三楼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咨询电话:0859-3611055,3611077。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条件,到报名地点填写《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现场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州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单位适当考核补助,缴纳五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1-3个月),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或经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随时予以解聘处理。
四、其他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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