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2025-03-13 14:16:15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因工作需要,金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职类:6名(男性5人,女性1人)。2.勤务类:64名(男性58人,女性6人)。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30周岁(特殊人才可以放宽到35岁);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0米以上。

3.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包括①心电图检查正常,②肺部X光透视正常,③肝、肾功能检查正常,④常规B超检查正常,⑤血压正常,裸视1.0以上,⑥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文身和无精神病史,⑦无性病、HIV检测为阴性,@无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

范。

(4)具有B类或C类机动车驾驶证,熟悉驾驶车辆技术的。

(5)具有计算机等级资质,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

6.本人自愿并且接受和服从公安机关的管

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恶势力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3月28日(周一至周五8:30至11:00,14:30至17:00)。

2.地点:金平县公安局技术用房二楼大厅(蛮金二级公路和谐村岔口)。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按以上报名步骤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予报名。


4.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出具原学校相关毕业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简版)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③现场填写《金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金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核实身份、学历、年龄等,符合报考条件者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金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合格者列为体能测试对象。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②时事政治;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④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成绩现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不达标准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测试。

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评总分100分。取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10米x4往返跑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成绩现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三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40%+体能测评成绩20%(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由应聘者自行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员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癞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八)政治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九)递补

体检、政治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平警方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试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金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平警方”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后续工作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生隐瞒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症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核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金平县公安局警务审计大队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金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29679778。



金平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Gw7y1HqaIrgweSsGqtVag

东汇达教育

因工作需要,金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文职类:6名(男性5人,女性1人)。2.勤务类:64名(男性58人,女性6人)。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30周岁(特殊人才可以放宽到35岁);身高: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0米以上。

3.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包括①心电图检查正常,②肺部X光透视正常,③肝、肾功能检查正常,④常规B超检查正常,⑤血压正常,裸视1.0以上,⑥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文身和无精神病史,⑦无性病、HIV检测为阴性,@无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

范。

(4)具有B类或C类机动车驾驶证,熟悉驾驶车辆技术的。

(5)具有计算机等级资质,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

6.本人自愿并且接受和服从公安机关的管

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恶势力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3月28日(周一至周五8:30至11:00,14:30至17:00)。

2.地点:金平县公安局技术用房二楼大厅(蛮金二级公路和谐村岔口)。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未能按以上报名步骤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予报名。


4.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出具原学校相关毕业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简版)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③现场填写《金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金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核实身份、学历、年龄等,符合报考条件者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由金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合格者列为体能测试对象。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②时事政治;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④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成绩现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其中,纵跳摸高采取一票否决制,纵跳摸高不达标准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测试。

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评总分100分。取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10米x4往返跑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成绩现场公布。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三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40%+体能测评成绩20%(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由应聘者自行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员面颈部文身,着制式服装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癞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八)政治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九)递补

体检、政治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平警方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试用

公示结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金平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平警方”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后续工作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考生隐瞒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症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一经核实,立即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金平县公安局警务审计大队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金平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529679778。



金平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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