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264人)
2025-03-28 10:30:36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安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264人,其中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人(城市社区工作者58人、集镇社区工作者26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广安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 扫码下载岗位表(附件1)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岗位招聘对象:广安区万盛街道、中桥街道、广福街道、浓洄街道、北辰街道、协兴镇、官盛镇工作的在职专职网格员。
2.面向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和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广安区在职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和广安区在职的疫情防控社工岗的工作人员。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招聘对象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至40周岁(1984年3月28日至2007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5)定向从在职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当在原社区工作,并需继续从事网格工作和接受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其他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调配。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被解聘社区工作者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广安市内在职社区工作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除以上不得报考情形外,增加以下不可报考情形:
(1)在原单位连续2次或累计3次年度考核不称职。
(2)在原单位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工作或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在原单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4.回避情形:凡报考者与社区的社区书记、社区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社区的任何职位。
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2025年3月28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c.easyzp.com/)。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18:00(其中,现场报名应于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三)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二楼208室(广安区人民路1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包括:①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明确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③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材料;④广安区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和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A4双面打印2份)及word版,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
网络报名须报考者按照相关操作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资料。
(五)岗位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削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削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削减直至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低于1:1,相应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六)加分情形: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6分(注: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8:00。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24日9:00-12:00,14:30-18:00。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广安区北辰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广安区辰湖路3号湖滨路社区)。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八)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核,网络报名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笔试得分+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等,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岗位不设置进入面试比例,有效面试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面试人数开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步招聘环节。
4.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可递补一次。
5.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相应削减直至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4.体检结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察
考察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三)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到,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道)研究并上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0826)2222829。
举报电话: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广安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826)2249288。
附件:
附件1.广安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wps.doc
附件2.广安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wps.doc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qtzk/pc/content/content_1905176779166691328.html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安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264人,其中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人(城市社区工作者58人、集镇社区工作者26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广安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 扫码下载岗位表(附件1)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岗位招聘对象:广安区万盛街道、中桥街道、广福街道、浓洄街道、北辰街道、协兴镇、官盛镇工作的在职专职网格员。
2.面向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和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广安区在职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和广安区在职的疫情防控社工岗的工作人员。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招聘对象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至40周岁(1984年3月28日至2007年3月28日期间出生)。
(5)定向从在职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当在原社区工作,并需继续从事网格工作和接受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其他人员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调配。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被解聘社区工作者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广安市内在职社区工作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除以上不得报考情形外,增加以下不可报考情形:
(1)在原单位连续2次或累计3次年度考核不称职。
(2)在原单位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工作或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在原单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4.回避情形:凡报考者与社区的社区书记、社区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社区的任何职位。
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2025年3月28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四川省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sc.easyzp.com/)。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18:00(其中,现场报名应于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三)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二楼208室(广安区人民路1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包括:①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明确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③符合本公告加分情形的材料;④广安区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和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A4双面打印2份)及word版,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
网络报名须报考者按照相关操作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资料。
(五)岗位调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削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削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削减直至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低于1:1,相应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六)加分情形: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加分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4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6分(注: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级高的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6分。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9日9:00至4月11日18:00。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24日9:00-12:00,14:30-18:00。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广安区北辰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广安区辰湖路3号湖滨路社区)。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八)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核,网络报名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聘对象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笔试得分+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等,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向在职专职网格员、在职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岗位不设置进入面试比例,有效面试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面试人数开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步招聘环节。
4.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可递补一次。
5.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相应削减直至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4.体检结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考察
考察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应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三)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到,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道)研究并上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0826)2222829。
举报电话: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广安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826)2249288。
附件:
附件1.广安区2025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wps.doc
附件2.广安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wps.doc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社会工作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qtzk/pc/content/content_190517677916669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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