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公告(17-33人)
2025-04-10 16:21:32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领军人才3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人才30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3人;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27人、联系专家93人;有连续6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6个,省级科研平台5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平台37个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 2人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56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4个和教学名师14人、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和示范基地9个。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人,国家级人才、特别优秀的一流学科特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16-3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详见《国家级人才及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附件2)。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人才、特别优秀的一流学科特区人才招聘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按照以下招聘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t.guizhou.gov.cn/)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贵州大学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27日18时。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线连续无断档)。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度毕业生提供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及中文翻译扫描件);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截至报名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的支撑材料。
(三)网上资格初审
贵州大学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公告(一)》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
1.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线上初评或线上初评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有关线上初评具体情况(含评审岗位、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要求等)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 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线上初评有效成绩人数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原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度毕业生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⑤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⑥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截至报名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⑧《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所需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3.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线下考核或线下考核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线下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线下考核结果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完成聘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校内相关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8291959、88292297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附件:
1: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1).xlsx
贵州大学
2025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1676.html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领军人才3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人才30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3人;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27人、联系专家93人;有连续6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6个,省级科研平台5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平台37个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 2人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56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4个和教学名师14人、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和示范基地9个。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人,国家级人才、特别优秀的一流学科特区人才等高层次人才16-3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详见《国家级人才及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条件》(附件2)。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人才、特别优秀的一流学科特区人才招聘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按照以下招聘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t.guizhou.gov.cn/)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人员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7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贵州大学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27日18时。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线连续无断档)。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度毕业生提供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及中文翻译扫描件);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5)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截至报名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的支撑材料。
(三)网上资格初审
贵州大学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公告(一)》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
1.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线上初评或线上初评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有关线上初评具体情况(含评审岗位、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要求等)在贵州大学官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大学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 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线上初评有效成绩人数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原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度毕业生暂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③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或所学课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⑤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现场签署承诺书。
⑥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截至报名时6个月内的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⑧《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所需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3.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线下考核或线下考核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线下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线下考核结果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完成聘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校内相关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8291959、88292297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附件:
1:贵州大学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1).xlsx
贵州大学
2025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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