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4人)
2025-04-11 09:25:22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述学立论、建言献策,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有价值的科研、有方法的科研,着力建设党的理论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研究机构。
现面向社会招聘海内外各领域英才。
一、引进要求
岗位 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引 进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技术岗位 | 哲学(01) 经济学(02) 文学(05) 历史学(06) 管理学(12) 政治学(0302) 社会学(0303) 民族学(0304)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 4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紧缺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
注: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两项以上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或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gzsk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
需上传的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下一环节。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并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分期分批组织考核(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专业,经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我院官网公告。
(四)体检
按引才计划与考核(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备案
经考察、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
其他说明:如引才计划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发生调整,补充公告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到我院副高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并享受岗位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及《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来执行。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五、有关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专业,经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我院官网公告。
(四)联系电话: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851—85600573,监督电话:0851—85606722(监察室)。
六、其它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522.html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述学立论、建言献策,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依托,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有价值的科研、有方法的科研,着力建设党的理论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研究机构。
现面向社会招聘海内外各领域英才。
一、引进要求
岗位 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引 进人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专业技术岗位 | 哲学(01) 经济学(02) 文学(05) 历史学(06) 管理学(12) 政治学(0302) 社会学(0303) 民族学(0304)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 4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紧缺专业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
注: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两项以上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或博士毕业论文等)作为佐证资料。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gzskyrsc@163.com,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
需上传的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科研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下一环节。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并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分期分批组织考核(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成绩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专业,经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我院官网公告。
(四)体检
按引才计划与考核(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贵州省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考察组的工作要求,提供综合考察所需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备案
经考察、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
其他说明:如引才计划需求结合我院实际发生调整,补充公告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到我院副高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并享受岗位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及《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来执行。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五、有关说明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我院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专业,经院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我院官网公告。
(四)联系电话: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0851—85600573,监督电话:0851—85606722(监察室)。
六、其它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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