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族研究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 (1人)
2025-04-11 10:10:32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要求,为做好贵州省民族研究院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拟引进1名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族研究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时间均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发布引才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到2025年4月18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7日18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按要求完善信息并投递简历。其中,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料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需经专业翻译机构认证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2025年度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的报考者,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查询信息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证书。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发送smzwrsc@163.com。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民族研究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四)线上初评 1.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不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组织开展线上初评工作, 按照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线上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线上初评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五)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线下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线下考核成绩为总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并列的,线上初评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线下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才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另行公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才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6615026。监督电话:0851-86837551(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纪委)。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四)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引才工作方案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856.html附件1: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登记(省民族研究院).xlsx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要求,为做好贵州省民族研究院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拟引进1名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族研究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时间均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发布引才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到2025年4月18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7日18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按要求完善信息并投递简历。其中,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料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需经专业翻译机构认证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2025年度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的报考者,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查询信息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证书。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发送smzwrsc@163.com。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民族研究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四)线上初评 1.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不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组织开展线上初评工作, 按照单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线上初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线上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线上初评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五)资格复审 按照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社会科学系列职称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线下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线下考核成绩为总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并列的,线上初评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线下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才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另行公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并记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开招聘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加强对引才工作的监督;应聘人才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51-86615026。监督电话:0851-86837551(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纪委)。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四)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引才工作方案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856.html附件1: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登记(省民族研究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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