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怒江州法院系统(不含非法官助理)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2025-04-22 09:18:21
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怒江州法院系统职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怒江州法院系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1,非法官助理职位查看怒江党建网公告)。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5年4月26日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碧江路59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法庭控辩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四)面试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记载资格复审合格并盖有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公章)。
(五)面试程序
1.报到:4月26日上午7:10考生到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核对材料信息,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2.抽签: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及控辩角色,发放面试序号牌。
3.面试: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按考生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引导至面试考场面试。
4.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至休息室等候,整场面试结束,集体公布综合成绩,方可离开考点。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凡超过规定时限30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报到时,应将需提供的个人材料交工作人员查验,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报到后,考生应主动将学习资料、通讯工具等与面试无关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面试序号是考生考场身份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5分,情节严重的,面试成绩无效。
4.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5.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提出申请。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7.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成绩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笔试成绩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结束2日内在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www.nujiangfy.gov.cn/index.shtml)发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如出现递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8:00。
2.体检地点:1.云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怒江州法院系统(不含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04768.shtml
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怒江州法院系统职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怒江州法院系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1,非法官助理职位查看怒江党建网公告)。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5年4月26日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碧江路59号)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法庭控辩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四)面试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记载资格复审合格并盖有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公章)。
(五)面试程序
1.报到:4月26日上午7:10考生到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核对材料信息,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2.抽签: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及控辩角色,发放面试序号牌。
3.面试: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按考生序号先后顺序依次引导至面试考场面试。
4.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引导至休息室等候,整场面试结束,集体公布综合成绩,方可离开考点。
(六)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凡超过规定时限30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报到时,应将需提供的个人材料交工作人员查验,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报到后,考生应主动将学习资料、通讯工具等与面试无关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面试序号是考生考场身份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5分,情节严重的,面试成绩无效。
4.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5.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提出申请。
6.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7.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成绩公示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笔试成绩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结束2日内在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www.nujiangfy.gov.cn/index.shtml)发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如出现递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8:00。
2.体检地点:1.云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怒江州法院系统(不含非法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fy.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047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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