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编外人员第二次招聘公告(10人)
2023-05-18 09:32:55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职位)名称 招聘条件 计划招聘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管人员 高中(中职)及以上 身高男≥165,女≥155。 10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5月23日至 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十一、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17_79779784.html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城市管理一线管理人员,提升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职位、人数及专业条件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职位)名称 招聘条件 计划招聘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管人员 高中(中职)及以上 身高男≥165,女≥155。 10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印江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在招聘岗位工作过,因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被辞退或辞职的人员;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备案表,一寸卡片照3张,《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5月23日至 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党建办,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或条件,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二)考试成绩查询: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yinjiang.gov.cn。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名额予以递补。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网址:www.yinjiang.gov.cn)。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 十一、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报到,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编外人员工作待遇,不享受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要求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856--6222310,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监督电话:0856--6222310 印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17_79779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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