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34人)

2023-11-02 10:54:46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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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沿委办字〔202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街道(镇)社区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4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选聘工作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组织实施。县选聘办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选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程序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4名(其中祐溪街道14名、和平街道9名、团结街道6名、官舟镇5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沿河自治县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11月6日之日前)。

2.在符合以上条件下,高级工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以下5类情形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截至2023年11月6日期满2年);③“三支一扶”人员(截至2023年11月6日期满2年);④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⑤自2018年10月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4.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被人民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8.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9.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的相关信息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网址如下:http://www.yanhe.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 2023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平街道民族风情街)。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由县选聘办抽派专人负责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6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镇)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自2018年10月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填报两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100元考试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考试费不予退还,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七、考试

(一)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平街道民族风情街)。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此准考证为笔试、面试统一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当日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或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出具的生源证明;

5.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退役军人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②“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③在沿河自治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镇(乡、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3年11月6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④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选聘办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县选聘办对考生说明理由。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聘办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最多进行一轮。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选聘环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选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选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选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选岗

选岗工作由“县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选聘计划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选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十、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街道(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政审,同时要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考察政审对象,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如查实取消选聘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党(工)委统一行文,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备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薪酬待遇

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沿委办字〔2022〕92号)相关规定执行。

1.试用期间薪酬按基础级别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实行“级别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的薪酬体系。

2.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在选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县选聘办,如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方案由县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910883(县选聘办)

监督电话:0856-8221275(县委组织部)

附件: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信息表.xls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

         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11/t20231101_82908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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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选聘工作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组织实施。县选聘办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选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程序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34名(其中祐溪街道14名、和平街道9名、团结街道6名、官舟镇5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沿河自治县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11月6日之日前)。

2.在符合以上条件下,高级工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以下5类情形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截至2023年11月6日期满2年);③“三支一扶”人员(截至2023年11月6日期满2年);④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⑤自2018年10月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因黄赌毒、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被行政治安管理处罚的;

4.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被人民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8.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9.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的相关信息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网址如下:http://www.yanhe.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 2023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平街道民族风情街)。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由县选聘办抽派专人负责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6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镇)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自2018年10月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同时填报两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的委托书),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4.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100元考试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考试费不予退还,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七、考试

(一)准考证发放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023年11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平街道民族风情街)。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此准考证为笔试、面试统一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社区工作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查询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当日笔试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或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出具的生源证明;

5.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退役军人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②“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及服务年限等情况);

③在沿河自治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镇(乡、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截至2023年11月6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④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选聘办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县选聘办对考生说明理由。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聘办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最多进行一轮。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选聘环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

本次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选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选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选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选岗

选岗工作由“县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选聘计划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选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十、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街道(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政审,同时要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考察政审对象,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如查实取消选聘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党(工)委统一行文,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备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薪酬待遇

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沿委办字〔2022〕92号)相关规定执行。

1.试用期间薪酬按基础级别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实行“级别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的薪酬体系。

2.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在选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县选聘办,如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方案由县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910883(县选聘办)

监督电话:0856-8221275(县委组织部)

附件: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信息表.xls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

         网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11/t20231101_82908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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