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塘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简章 (27人)
2024-04-01 08:44:11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经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现平塘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7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一)了解掌握所在辖区、村(居)社情动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线索进行及时处置并上传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及时调处已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接受纠纷当事人选择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矛盾纠纷;(三)及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等反应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矛盾纠纷防控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性质已转化的,应立即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四)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数据统计录入和业务文书整理归档工作;(五)对调解成功案件进行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档;(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年满十八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2.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2.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3.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4.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历的; 5.回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 6.优秀兼职人民调解员; 7.新乡贤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3.村(居)“两委”班子享有基本报酬人员; 4.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其他明令禁止兼职取酬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上午8:30—4月20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应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组织推荐应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后,向当地司法所提交所需材料。 报名地点: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者到所属辖区司法所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名(含组织推荐方式)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原件在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 2.近期2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2张(背面附姓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由各司法所对辖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者的语言能力、应变能力、说服能力、调解常识和法律常识、电脑操作水平等。应聘者考察工作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五)确定拟定聘用人员名单 各司法所于5月10日前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司法局人民科汇总,由人民科呈报司法局党组会议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平塘县司法局根据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安排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300元/人,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由县司法局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由基本补贴、案件补贴、等级补贴构成。 (一)基本补贴及五险。聘用人员月薪为1660元/月/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案件补贴。县司法局根据案件调解情况,依照现行的平塘县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案件补贴。 (三)有工作单位并已享受工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已退休干部职工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不享受基本补贴、等级补贴及社会保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p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严肃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7221206)。 本招聘简章由平塘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7225536)。 附件:1. 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 2. 平塘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3. 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平塘县司法局 2024年3月30日 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招聘年度 计划招聘数 计划配备的村(社区)名称〔各村(社区)配备1名〕 1 金盆街道 2024年 2 双江村、新舟村 2 牙舟镇 2024年 3 白沙村,边兰村,王宋村 3 卡蒲乡 2024年 1 新关村 4 克度镇 2024年 3 新坝村、仓边村、先进村 5 塘边镇 2024年 2 兴隆村、塘缘社区 6 掌布镇 2024年 1 浪马社区 7 者密镇 2024年 3 沙坡村、拉栗村、拉岩村 8 平舟镇 2024年 4 土寨村、苗乡村、苗攀村、摆克村 9 大塘镇 2024年 3 谷坝村、胜安村、平坡村 10 甲茶镇 2024年 3 拉抹村、甲茶村、冗空村 11 通州镇 2024年 2 翁岗村、新星村 附件2 平塘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 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金盆街道 金盆司法所 吴 勇,0854-7224779 牙舟镇 牙舟司法所 李明铭,0854-7471689 卡蒲乡 卡蒲司法所 黄林波,0854-7530127 克度镇 克度司法所 王应赓,0854-7441565 塘边镇 塘边司法所 张秀锦,0854-7421519 掌布镇 掌布司法所 宋 勇,0854-7380160 者密镇 者密司法所 杨淑芳,0854-7542603 平舟镇 平舟司法所 石 洁,0854-7511131 大塘镇 大塘司法所 杨晓燕,0854-7363785 甲茶镇 甲茶司法所 石通能,0854-7311315 通州镇 通州司法所 王承斌,0854-7451562 附件3 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户口所在地 出生地 参加工作 时间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 是否接受 调剂 通讯地址 是否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否村“两委”班子成员 是否曾任人民调解员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 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工作单位应详细如实填写,在家务农/无职业的请填写详细至村(居)。家庭成员至少应包含父母、兄弟姐妹情况,已婚的还应包含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已故的填写生前单位及职务,并备注说明已故。 附件3: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bm/202403/t20240329_84014799.html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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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及主要
社会关系
为进一步充实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经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现平塘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7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一)了解掌握所在辖区、村(居)社情动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线索进行及时处置并上传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及时调处已发生的矛盾纠纷;(二)接受纠纷当事人选择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矛盾纠纷;(三)及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等反应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矛盾纠纷防控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性质已转化的,应立即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四)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数据统计录入和业务文书整理归档工作;(五)对调解成功案件进行立卷归档,做到一案一档;(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年满十八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2.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2.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3.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4.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历的; 5.回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 6.优秀兼职人民调解员; 7.新乡贤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3.村(居)“两委”班子享有基本报酬人员; 4.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及其他明令禁止兼职取酬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上午8:30—4月20日下午18:00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应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组织推荐应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后,向当地司法所提交所需材料。 报名地点: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者到所属辖区司法所报名,具体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名(含组织推荐方式)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原件在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 2.近期2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2张(背面附姓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由各司法所对辖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者的语言能力、应变能力、说服能力、调解常识和法律常识、电脑操作水平等。应聘者考察工作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五)确定拟定聘用人员名单 各司法所于5月10日前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司法局人民科汇总,由人民科呈报司法局党组会议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平塘县司法局根据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安排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300元/人,由拟聘用人员承担。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由县司法局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由基本补贴、案件补贴、等级补贴构成。 (一)基本补贴及五险。聘用人员月薪为1660元/月/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依法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案件补贴。县司法局根据案件调解情况,依照现行的平塘县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案件补贴。 (三)有工作单位并已享受工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已退休干部职工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不享受基本补贴、等级补贴及社会保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p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严肃纪律。整个招聘工作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54-7221206)。 本招聘简章由平塘县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7225536)。 附件:1. 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 2. 平塘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3. 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平塘县司法局 2024年3月30日 平塘县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招聘年度 计划招聘数 计划配备的村(社区)名称〔各村(社区)配备1名〕 1 金盆街道 2024年 2 双江村、新舟村 2 牙舟镇 2024年 3 白沙村,边兰村,王宋村 3 卡蒲乡 2024年 1 新关村 4 克度镇 2024年 3 新坝村、仓边村、先进村 5 塘边镇 2024年 2 兴隆村、塘缘社区 6 掌布镇 2024年 1 浪马社区 7 者密镇 2024年 3 沙坡村、拉栗村、拉岩村 8 平舟镇 2024年 4 土寨村、苗乡村、苗攀村、摆克村 9 大塘镇 2024年 3 谷坝村、胜安村、平坡村 10 甲茶镇 2024年 3 拉抹村、甲茶村、冗空村 11 通州镇 2024年 2 翁岗村、新星村 附件2 平塘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乡(镇、街道) 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金盆街道 金盆司法所 吴 勇,0854-7224779 牙舟镇 牙舟司法所 李明铭,0854-7471689 卡蒲乡 卡蒲司法所 黄林波,0854-7530127 克度镇 克度司法所 王应赓,0854-7441565 塘边镇 塘边司法所 张秀锦,0854-7421519 掌布镇 掌布司法所 宋 勇,0854-7380160 者密镇 者密司法所 杨淑芳,0854-7542603 平舟镇 平舟司法所 石 洁,0854-7511131 大塘镇 大塘司法所 杨晓燕,0854-7363785 甲茶镇 甲茶司法所 石通能,0854-7311315 通州镇 通州司法所 王承斌,0854-7451562 附件3 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户口所在地 出生地 参加工作 时间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岗位 是否接受 调剂 通讯地址 是否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是否村“两委”班子成员 是否曾任人民调解员 是否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 家庭成员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工作单位应详细如实填写,在家务农/无职业的请填写详细至村(居)。家庭成员至少应包含父母、兄弟姐妹情况,已婚的还应包含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已故的填写生前单位及职务,并备注说明已故。 附件3:平塘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含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bm/202403/t20240329_84014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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