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司法局司法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人)
2023-03-06 11:14:34
为加强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麻江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司法局宣威司法所辅助人员2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5.热爱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6.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9.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类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10.限麻江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育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填写《麻江县司法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报名地点:麻江县司法局政工科(麻江县金竹街道鄞州路62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203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 5.咨询电话:0855-2623148。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麻江县司法局308室。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司法局进行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3日在县司法局和宣威司法所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政审通过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 (一)岗位性质:属于辅助性岗位,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每月,以后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从签订续聘合同之日起每年工资递增100元。 六、岗位职能和职责 协助司法行政干部进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内勤事务等工作。 麻江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日
为加强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麻江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江县司法局宣威司法所辅助人员2人;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 5.热爱工作,有社会正义感; 6.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9.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类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10.限麻江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育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填写《麻江县司法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报名地点:麻江县司法局政工科(麻江县金竹街道鄞州路62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二楼203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 5.咨询电话:0855-2623148。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麻江县司法局308室。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司法局进行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3日在县司法局和宣威司法所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政审通过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 (一)岗位性质:属于辅助性岗位,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每月,以后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继续签订聘用合同的,从签订续聘合同之日起每年工资递增100元。 六、岗位职能和职责 协助司法行政干部进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内勤事务等工作。 麻江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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