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示
2024-06-04 17:13:46
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对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一)体检结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3天(2024年6月4日至6月6日)。
二、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结果为“异常”、“生理期”的考生,请向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查(补检)书面申请(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结果为“孕期”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申请,补检有关项目合格后再履行相关程序。此类考生需先将个人档案提到黎平县招考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
(四)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有关复检、补检事项。
(五)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在公示后5天内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提到黎平县招考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注:学籍档案存放在黎平县就业局的考生档案由黎平县招考办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提档案)。
三、如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招考办)
附件: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示表.pdf
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406/t20240604_84724728.html
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对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一)体检结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3天(2024年6月4日至6月6日)。
二、有关事项
(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结果为“异常”、“生理期”的考生,请向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查(补检)书面申请(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结果为“孕期”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申请,补检有关项目合格后再履行相关程序。此类考生需先将个人档案提到黎平县招考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
(四)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有关复检、补检事项。
(五)体检结果公示为“合格”的考生在公示后5天内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提到黎平县招考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注:学籍档案存放在黎平县就业局的考生档案由黎平县招考办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提档案)。
三、如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书面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招考办)
附件:黎平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示表.pdf
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406/t20240604_84724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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