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人)
2024-08-07 13:52:01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优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优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的原则。
三、公开优选范围
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的河池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进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市直单位以外的,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围内可调动的条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熟悉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3)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岗位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知识者优先。
(3)中共党员。
(4)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
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7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河池人才网、“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优选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扫描压缩发送至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bhca9003086@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公开优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格双面打印,亲笔手写,1寸蓝底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证证书、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提供本人近3年工作总结,以及三篇近两年来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按照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优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优选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谈。
(五)考核、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根据考核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优选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核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考核、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公开选调对象,在“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优选资格的,须在考核前提出。
(二)违反优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8-2103086。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f95f519f-46dc-4624-8e5e-3deb9987e38e
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优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优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的原则。
三、公开优选范围
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的河池市范围内事业单位人员或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安排;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已进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市直单位以外的,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现单位任职时间、服务期限等条件要符合在本市范围内可调动的条件,即《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的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岗位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熟悉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3)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2.岗位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
(1)担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3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上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知识者优先。
(3)中共党员。
(4)市直单位以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以后出生);市直单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有关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
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优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7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河池人才网、“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优选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扫描压缩发送至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bhca9003086@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公开优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表格双面打印,亲笔手写,1寸蓝底证件照)。
(2)身份证、学历证证书、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提供本人近3年工作总结,以及三篇近两年来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按照优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优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即取消优选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谈。
(五)考核、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和面谈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根据考核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优选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核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根据考核、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公开选调对象,在“河池老干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优选资格的,须在考核前提出。
(二)违反优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联系。
联系电话:0778-2103086。
附件: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公开优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河池市委老干部局
2024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f95f519f-46dc-4624-8e5e-3deb9987e3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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