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毕节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4-09-04 08:29:22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及《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公告》及《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学生资助中心、毕节市教学仪器站、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第二幼儿园、毕节市第三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招聘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毕节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7日(8:30-17:30)。
(二)递补复审时间
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集中统一开展。
资格复审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初中部行政楼2楼(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8号)
联系电话:15808574404(毕节市教育局 周老师)
13098575890(毕节市第一中学 杨老师)
15285777000(毕节市第二幼儿园 刘老师)
15186056691(毕节市第三幼儿园 朱老师)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外)。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情况表》(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若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需要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附件4)。
5.提供《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附件5)。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还需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现场提供)。
9.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告》及《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毕节市教育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31660(毕节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49(毕节市纪检监察第十纪检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毕节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情况表.xls
4.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doc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9/t20240903_85539459.html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及《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公告》及《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学生资助中心、毕节市教学仪器站、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第二幼儿园、毕节市第三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招聘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毕节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7日(8:30-17:30)。
(二)递补复审时间
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集中统一开展。
资格复审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初中部行政楼2楼(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8号)
联系电话:15808574404(毕节市教育局 周老师)
13098575890(毕节市第一中学 杨老师)
15285777000(毕节市第二幼儿园 刘老师)
15186056691(毕节市第三幼儿园 朱老师)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因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除外)。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情况表》(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毕节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若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需要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附件4)。
5.提供《岗位工资待遇承诺书》(附件5)。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还需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现场提供)。
9.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
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相关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告》及《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毕节市教育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31660(毕节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8339349(毕节市纪检监察第十纪检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毕节市教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情况表.xls
4.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承诺书.doc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409/t20240903_85539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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