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开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6人)
2024-11-20 11:44:23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内容,仔细对照《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招考人员随时关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本公告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1: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附件4:报名信息表
附件5:专业目录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
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人,其中,A类(管理岗岗位)46人,B类(专业技术岗位)20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截至2024年11月25日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3.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招聘对象为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随军安置生活的驻筑部队军人家属。
4.定向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至2024年11月
25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学位条件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至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29日17:00期间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30日14: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进行。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知报考人员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报考人员到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报名费。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29日17:00至11月30日1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2月1日17:00期间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2月24日09: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或29日,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同时通知受理查分时间、地点),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生源地(兵源地)为贵阳贵安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的驻筑部队军人证明原件、未被随军安置生活证明和未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承诺。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合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
1.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2.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根据体检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审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后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聘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网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监督电话:0851-87227740(中共开阳县纪委、县监委)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51-87252865
附件1: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2: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kaiyang.gov.cn/xwzx/tzgg/zwgg/202411/t20241119_86102750.html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内容,仔细对照《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招考人员随时关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 ,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本公告来源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1: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2: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附件4:报名信息表
附件5:专业目录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
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人,其中,A类(管理岗岗位)46人,B类(专业技术岗位)20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截至2024年11月25日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3.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招聘对象为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随军安置生活的驻筑部队军人家属。
4.定向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至2024年11月
25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岗位要求学位条件的,学位应与报考学历层次和专业相对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符合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至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29日17:00期间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30日14: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进行。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知报考人员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报考人员到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报名费。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2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29日17:00至11月30日1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2月1日17:00期间进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2月24日09: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或29日,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同时通知受理查分时间、地点),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书面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生源地(兵源地)为贵阳贵安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随军家属岗位的考生,须持户口簿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经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的驻筑部队军人证明原件、未被随军安置生活证明和未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承诺。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合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
1.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2.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在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根据体检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审查出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首签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后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聘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kaiy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网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监督电话:0851-87227740(中共开阳县纪委、县监委)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51-87252865
附件1: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2:开阳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kaiyang.gov.cn/xwzx/tzgg/zwgg/202411/t20241119_86102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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