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塘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58人)
2023-04-13 18:15:06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1.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6人,其中,公务员1人、参公人员5人。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专业技术人员22人。 遴选职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上范围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的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3.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职位性质,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由本人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公务员(参公人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岗位,身份自然变更。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只能报考现任层次职务职级(等级)的遴选职位(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遴选人员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个人原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四楼中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确认。教育、卫健系统报考人员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考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报考承诺书》。 (7)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8)报考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职位(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9)符合遴选职位(岗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据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各遴选职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遴选职位(岗位)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所报职位(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8:00前。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岗位)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四楼中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可以加分: 1.2017年以来获得州级、省部级、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2.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获3次“优秀”等次的加3分,获2次“优秀”等次的加2分,获1次“优秀”等次的加1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加分审查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上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面试时,若遴选职位(岗位)实际到场签到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仍对其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岗位)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发布 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试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拟遴选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由各遴选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为确保遴选职位(岗位)工作的稳定性,除组织原因外,遴选调动干部在2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遴选工作,也不得交流调动。 九、其他事项 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或因考生未阅读、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遴选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县委组织部:0854-7231582(公务员管理科) 县人社局:0854-7228186(人事人才科) 附件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xls 附件2:平塘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平塘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zw/202304/t20230413_79041382.html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1.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6人,其中,公务员1人、参公人员5人。 2.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专业技术人员22人。 遴选职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上范围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的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3.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遴选对象必须符合遴选单位职位性质,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若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由本人出具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公务员(参公人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岗位,身份自然变更。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只能报考现任层次职务职级(等级)的遴选职位(岗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遴选人员应具备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个人原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及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四楼中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确认。教育、卫健系统报考人员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参加工作文件、转正定级文件的复印件各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 (4)报考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报考承诺书》。 (7)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相同)。 (8)报考限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职位(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 (9)符合遴选职位(岗位)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报名申请后在资格初审期间,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同时审核人据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应有经手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各遴选职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遴选职位(岗位)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所报职位(岗位)不再进行调整;遴选职位(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8:00前。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岗位)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四楼中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可以加分: 1.2017年以来获得州级、省部级、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2.2020年以来,年度考核获3次“优秀”等次的加3分,获2次“优秀”等次的加2分,获1次“优秀”等次的加1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加分审查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上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评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面试时,若遴选职位(岗位)实际到场签到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仍对其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岗位)遴选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发布 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试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拟遴选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由各遴选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为确保遴选职位(岗位)工作的稳定性,除组织原因外,遴选调动干部在2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遴选工作,也不得交流调动。 九、其他事项 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均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县委组织部“天眼先锋”微信公众号、县委宣传部“天眼之城平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对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或因考生未阅读、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遴选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县委组织部:0854-7231582(公务员管理科) 县人社局:0854-7228186(人事人才科) 附件1:平塘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xls 附件2:平塘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平塘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zw/202304/t20230413_79041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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