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义义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审查公告
2023-05-10 17:11:57
根据《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加分审查对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逾期不予补办。
(2)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分审查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三)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审查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将通过“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915263(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附件: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附件: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1342/202305/t20230510_79644352.html
根据《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加分审查对象、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二)加分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逾期不予补办。
(2)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分审查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三)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审查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经审查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将通过“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3915263(兴义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
附件: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
附件:兴义义龙202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1342/202305/t20230510_79644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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