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都匀市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23-05-24 20:38:49
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划定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9: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9:00--17:30)。 复审地点: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8会议室(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11栋12栋二楼218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四项目人员”需持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定向本市户籍(生源)职位的,须提供都匀市户籍证明或都匀市教育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8、报考定向乡村医生职位的,须提供都匀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在都匀市辖区内乡村医生职位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仍然在岗的证明原件。 9、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已申报受理的证明原件;报考卫健系列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宜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最多进行两轮。进入递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二)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请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被确定为递补的人员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请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申请。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0854-8223164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都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uyun.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24_79881779.html
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根据《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划定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教师类岗位、综合类岗位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9: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9:00--17:30)。 复审地点: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8会议室(南州国际马鞍山小区11栋12栋二楼218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四项目人员”需持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定向本市户籍(生源)职位的,须提供都匀市户籍证明或都匀市教育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8、报考定向乡村医生职位的,须提供都匀市卫生健康局出具的在都匀市辖区内乡村医生职位连续服务满5年及以上且仍然在岗的证明原件。 9、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已申报受理的证明原件;报考卫健系列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宜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最多进行两轮。进入递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二)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请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被确定为递补的人员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请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申请。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0854-8223164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都匀市202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都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uyun.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24_7988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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