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11 17:10:32
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及有关规定,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3楼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复审,笔试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递补复审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本人免冠标准彩色证件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进入考察环节,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后,应届毕业生考生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联系电话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851-85570600
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1-85571779
贵州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0851-85565959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电子政务中心 0851-85868973
毕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7-8223572
黔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4-8224628
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9-3223301
附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3年6月9日
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及有关规定,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
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贵州省生态环境厅3楼会议室(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递补进入复审,笔试成绩须达到180分及以上)。递补复审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本人免冠标准彩色证件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进入考察环节,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后,应届毕业生考生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
5.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四、联系电话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851-85570600
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1-85571779
贵州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0851-85565959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电子政务中心 0851-85868973
毕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7-8223572
黔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4-8224628
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859-3223301
附件: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3年6月9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官方微博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