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12 17:24:58
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师范学院信息楼1309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并装入信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外(境外)学习期间课程表原件(原件及翻译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一览表要求);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9.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10.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51-86276071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贵州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nc.edu.cn/info/1051/51862.htm
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相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师范学院信息楼1309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并装入信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外(境外)学习期间课程表原件(原件及翻译件)及复印件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一览表要求);
8.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9.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1份;
10.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51-86276071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贵州师范学院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nc.edu.cn/info/1051/518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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