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公告(第一批递补人员)
2023-06-16 10:16:19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 以下简称《方案》 ) 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司法厅1楼会议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 ) 。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规定 按照《方案》规定,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 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 (http://sft.guizhou.gov.cn) 公告公示栏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
公告公示栏公布,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 一
) 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rsks.com.cn/sydwksdt/791518.html)
,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 二 ) 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三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 四 )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五 )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六)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七)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后盖章。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八)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九)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 月15日 附件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及代码 报考岗位及代码 1 黄伟业 1152280505505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1 2 赵沐霂 2152280302911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4 3 彭姝娜 2152280304411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5 4 蔡晶华 3152280404109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6 5 周俊文 3152280403424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6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306/t20230615_80306067.html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 以下简称《方案》 ) 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司法厅1楼会议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130号 ) 。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规定 按照《方案》规定,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 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5 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 (http://sft.guizhou.gov.cn) 公告公示栏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
公告公示栏公布,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 一
) 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rsks.com.cn/sydwksdt/791518.html)
,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 ( 二 ) 有效《居民身份证》 (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三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 四 )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五 )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六)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七)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后盖章。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八)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九)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 月15日 附件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及代码 报考岗位及代码 1 黄伟业 1152280505505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1 2 赵沐霂 2152280302911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4 3 彭姝娜 2152280304411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5 4 蔡晶华 3152280404109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6 5 周俊文 3152280403424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0501) 22828050106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306/t20230615_80306067.html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官方微博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