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28 15:48:37
根据《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第一轮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第二轮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遵义市中心血站九楼会议室(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个人因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卫生健康局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相关通知公告。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局:0851-27613068
市第一人民医院:0851-23232015
市妇幼保健院:0851-23225022
市中医院:0851-28768221
市第四人民医院:0851-28762802
贵州航天医院:0851-28691911
市精神病专科医院:0851-28438305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51-28923277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8981705
附件: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wsjkj.zunyi.gov.cn/tzgg/202306/t20230628_80564506.html
根据《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第一轮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第二轮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遵义市中心血站九楼会议室(新蒲新区新龙大道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等个人因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市卫生健康局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相关通知公告。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局:0851-27613068
市第一人民医院:0851-23232015
市妇幼保健院:0851-23225022
市中医院:0851-28768221
市第四人民医院:0851-28762802
贵州航天医院:0851-28691911
市精神病专科医院:0851-28438305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51-28923277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851-28981705
附件: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市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wsjkj.zunyi.gov.cn/tzgg/202306/t20230628_80564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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