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遵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30 17:21:06
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遵义市水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遵义市水资源服务中心(遵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新蒲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附3号楼市水务局2号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遵义市水务局统一公布(详见附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遵义市水务局统一公布。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具体为: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因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相关通知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须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复审、招聘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遵义市水务局官网(http://slj.zunyi.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到相关网站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关注网站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8924257
监督电话:0851-28932010
附件 遵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对象名单.xls
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遵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遵义市水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遵义市水资源服务中心(遵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新蒲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附3号楼市水务局2号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遵义市水务局统一公布(详见附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遵义市水务局统一公布。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具体为: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且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因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相关通知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须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复审、招聘各环节的实施时间和地点等内容都将在遵义市水务局官网(http://slj.zunyi.gov.cn/)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到相关网站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关注网站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8924257
监督电话:0851-28932010
附件 遵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对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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