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07-07 17:08:58
根据《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结合我县招聘工作实际,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详见《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有关事宜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工作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准考证上本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合理安排时间及食宿,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要求执行。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人事考试中心:0859—4616640 附件: 1.: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docx 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07_80737141.html
根据《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结合我县招聘工作实际,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适应报考岗位的能力,选拔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详见《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有关事宜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医学类和其他类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高中教师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无生教学”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工作要求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内容,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面试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并熟记面试准考证上本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合理安排时间及食宿,提前规划好乘车路线,做好面试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要求执行。 (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望谟县人事考试中心:0859—4616640 附件: 1.:望谟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docx 望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07_8073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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