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岑巩县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45人)
2023-07-08 09:31:46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岑巩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暂行)》(岑党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岑巩县2023年县直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截止到报名时,仍在编在职的岑巩县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遴选报考单位后,须按新工作岗位及职务执行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如原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在新的工作单位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乡镇工作满录(聘)用文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除特殊岗位因工作性质对年龄有其他规定之外,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业务水平及其它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录(聘)用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它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
(一)报名
考生须报名前认真阅读《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地点: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管理股2。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报名信息表》“主管部门意见”栏由乡镇党委或党组书记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还需在“县级组织部门报考意见”栏签章同意,才能报名参加遴选。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提供录(聘)用工作安排文件复印件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提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1份。
(5)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公务员报考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相同)。
(8)“其他遴选条件”栏中有要求相关材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以上所需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9)有加分情形的,提供相应加分证明材料。因年度考核加分的,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因表彰奖励加分的,提供表彰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均应有经办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州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奖励及常设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含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同等奖项),分别加1分、1.5分、2分,按获奖级别取最高项加分,同一级奖项不重复加分。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连续3年及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面试
本次遴选考试工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入围对象。
(五)考察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和考察的情况,确定入围拟调人员,并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遇公示、拟调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相关事宜都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四)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357493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3574862(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2023年县直(㵲水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原文链接:https://www.qdncg.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07_80738834.html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岑巩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暂行)》(岑党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岑巩县2023年县直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截止到报名时,仍在编在职的岑巩县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遴选报考单位后,须按新工作岗位及职务执行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如原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在新的工作单位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乡镇工作满录(聘)用文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除特殊岗位因工作性质对年龄有其他规定之外,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业务水平及其它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录(聘)用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它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
(一)报名
考生须报名前认真阅读《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地点: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管理股2。
4.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报名信息表》“主管部门意见”栏由乡镇党委或党组书记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还需在“县级组织部门报考意见”栏签章同意,才能报名参加遴选。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提供录(聘)用工作安排文件复印件1份(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提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电子证书除外)及复印件1份。
(5)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6)公务员报考的,需填写《放弃公务员身份报考承诺书》(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相同)。
(8)“其他遴选条件”栏中有要求相关材料。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以上所需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9)有加分情形的,提供相应加分证明材料。因年度考核加分的,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因表彰奖励加分的,提供表彰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均应有经办人据实签名、联系电话,并对出具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州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奖励及常设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含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同等奖项),分别加1分、1.5分、2分,按获奖级别取最高项加分,同一级奖项不重复加分。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连续3年及以上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加3分。
(3)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面试
本次遴选考试工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入围对象。
(五)考察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和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和考察的情况,确定入围拟调人员,并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遇公示、拟调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相关事宜都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四)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357493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3574862(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岑巩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㵲水街道)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2023年县直(㵲水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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