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荔波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1月15日面试)
2023-01-06 21:17:18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期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面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
地点: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五、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8:00进入候考室,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具体请登录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查看。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1.候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时可以不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立即佩戴口罩。
2.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候考室,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面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3.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调整候考室等有关安排。
4.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5.建议考生在面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六、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0854-3616708(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人才科)
附件: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301/t20230106_77862983.html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期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在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面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
地点: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五、有关事宜
(一)请考生于2023年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荔波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员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日8:00进入候考室,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具体请登录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查看。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1.候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其中阳性或体温异常人员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时可以不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立即佩戴口罩。
2.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候考室,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面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3.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调整候考室等有关安排。
4.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5.建议考生在面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简章》执行。
六、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0854-3616708(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人才科)
附件: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301/t20230106_7786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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