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通知
2023-08-03 19:53:17
根据《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查分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详见《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医疗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5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详见《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五号楼B区二楼228室(川硐凉湾)。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底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1份。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任职证明(当选证明、任职文件、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等)原件及相关材料,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报考意见。如仍在岗的,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3)碧江区生源或兵源或户籍的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载明生源地、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现驻碧江区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定向招聘“碧江区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工勤人员及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对象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上午8: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面试,8:30后所有考生不能进入候考室(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考试考场规则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 (四)面试地点:铜仁市第二小学。 (五)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打印面试准考证后,及时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等信息,发现有错误的,及时反馈,以便更正。 2.考生进入面试考点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 咨询电话:0856-5218795、5235716 附件1.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xlsx 附件2.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q.gov.cn/xxgk/zfxxgkml/jcxxgk/rsxx_29796/rszl/202308/t20230803_81475226.html
根据《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查分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详见《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综合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医疗卫生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5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详见《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政府五号楼B区二楼228室(川硐凉湾)。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登录报名网址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底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1份。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下列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资料: (1)“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在碧江区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2)“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任职证明(当选证明、任职文件、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材料等)原件及相关材料,任职证明须由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报考意见。如仍在岗的,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3)碧江区生源或兵源或户籍的退役军人(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载明生源地、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现驻碧江区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定向招聘“碧江区户籍(生源)”的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工勤人员及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对象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上午8: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面试,8:30后所有考生不能进入候考室(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考试考场规则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 (四)面试地点:铜仁市第二小学。 (五)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打印面试准考证后,及时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等信息,发现有错误的,及时反馈,以便更正。 2.考生进入面试考点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 咨询电话:0856-5218795、5235716 附件1.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xlsx 附件2.2023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q.gov.cn/xxgk/zfxxgkml/jcxxgk/rsxx_29796/rszl/202308/t20230803_81475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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