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752人)

2024-04-23 16:30:58 来源:东汇达教育

东汇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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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用好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全市18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52人(详见附件1),其中:市属事业单位49家,计划引进366人;134家区(市、县、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86人。

岗位已经通过人博会官方网站发布,人才可访问https://rc.guizhou.gov.cn/查阅岗位。

二、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确属高精尖专业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须确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应聘人才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经单位认定后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五)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定向引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应聘人才可通过访问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登录、注册个人信息,上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投递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同一人才不能向同一主管部门(单位)或同一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及以上岗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合适、不合适、待完善),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初审。

资格初审完成后,各地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35人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展初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35人及以上的,应组织初评,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初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网站上发布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等)。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评评测专家比照现场评审专家要求设置。初评结果及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初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即进入初评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进入初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

初评结果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

(四)现场评审(试教、实操)

现场评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备案后开展评审。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单位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现场评审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对岗位所需人才稀缺,评审当天参加现场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可先组织现场评审,经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研判,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进入下一环节。

评审期间,评审工作组可结合岗位需求,就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工作经历、能力业绩与人才进行沟通、答辩,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评审结束后,引才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选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七)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实行服务期制度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具体服务年限和协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开发区)结合实际约定。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引进人才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引才单位或所属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引才各环节人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相应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见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引才岗位信息。

各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人才引进事宜咨询电话:

0851-87998297(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6679008(贵阳市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5860911(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8231714(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6301103(贵阳市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2774563(贵阳市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7253470(贵阳市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7729755(贵阳市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3840697(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851-88900107(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

0851-8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贵阳贵安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rsj.guiyang.gov.cn/rzxzx/xxgg/202404/t20240423_8434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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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用好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阳贵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全市183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52人(详见附件1),其中:市属事业单位49家,计划引进366人;134家区(市、县、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86人。

岗位已经通过人博会官方网站发布,人才可访问https://rc.guizhou.gov.cn/查阅岗位。

二、引才条件

引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民营经济、基层认定)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确属高精尖专业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须确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应聘人才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经单位认定后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五)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定向引进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贵阳贵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4.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5.截止2024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评审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2019年以来参加贵阳贵安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应聘人才可通过访问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登录、注册个人信息,上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投递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同一人才不能向同一主管部门(单位)或同一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及以上岗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合适、不合适、待完善),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初审。

资格初审完成后,各地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35人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展初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35人及以上的,应组织初评,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初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网站上发布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等)。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评评测专家比照现场评审专家要求设置。初评结果及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初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即进入初评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进入初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

初评结果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

(四)现场评审(试教、实操)

现场评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备案后开展评审。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单位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现场评审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对岗位所需人才稀缺,评审当天参加现场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可先组织现场评审,经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研判,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进入下一环节。

评审期间,评审工作组可结合岗位需求,就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工作经历、能力业绩与人才进行沟通、答辩,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评审结束后,引才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选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七)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严格落实试用期制度

引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实行服务期制度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具体服务年限和协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开发区)结合实际约定。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引进人才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引才单位或所属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引才各环节人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超过24小时无法联系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相应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见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引才岗位信息。

各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人才引进事宜咨询电话:

0851-87998297(贵阳市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6679008(贵阳市云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5860911(贵阳市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8231714(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6301103(贵阳市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2774563(贵阳市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7253470(贵阳市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7729755(贵阳市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83840697(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851-88900107(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

0851-87989520(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贵阳贵安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rsj.guiyang.gov.cn/rzxzx/xxgg/202404/t20240423_8434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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