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口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9人)
2023-04-10 09:18: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推进“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进一步做大人才格局,广聚天下英才,实现人才倍增,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江口县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23年决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9名,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9名,其中教育类4名、医学类3名、综合类2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江口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才条件及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男须累计参保登记60个月以上,女须累计参保登记120个月以上)。
4.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才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或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引才岗位考试不设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引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于2023年4月16日至4月22日18:00前将报名信息表投递至引才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告知其原因,逾期投递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如需咨询可与引才单位电话联系。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23年5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前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江口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注:《报名表》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引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4张。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二)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等,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5人时,该岗位采取先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引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未超过35人的直接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考生实行加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交验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备案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县招聘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本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因签约对象本人主动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6628367(县招聘办)
附件:
1.江口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江口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06_78918044.html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推进“千名英才·智汇铜仁”行动,进一步做大人才格局,广聚天下英才,实现人才倍增,优化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江口县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2023年决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9名,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9名,其中教育类4名、医学类3名、综合类2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江口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才条件及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男须累计参保登记60个月以上,女须累计参保登记120个月以上)。
4.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才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或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kou.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引才岗位考试不设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引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于2023年4月16日至4月22日18:00前将报名信息表投递至引才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告知其原因,逾期投递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如需咨询可与引才单位电话联系。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23年5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前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江口县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注:《报名表》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引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4张。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二)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等,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5人时,该岗位采取先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引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当同一岗位报考人数未超过35人的直接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考生实行加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交验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备案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县招聘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本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因签约对象本人主动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6628367(县招聘办)
附件:
1.江口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江口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304/t20230406_78918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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