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贵州人博会引进人才线上初评公告
2023-05-09 10:33:4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线上线下贵州人博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要求,现将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通过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的线上初评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线上初评对象 按照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网上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作为线上初评对象。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由联络员通过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到本人。 二、线上初评方式 本次线上初评工作由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的主管单位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线上初评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三、线上初评时间 2023年5月19日14:00进行网络测试; 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正式开始线上初评。 四、线上初评程序 (一)工作人员于考核当日8:00进入初评区,评审专家8:30前进入初评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包裹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佩戴专用工作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初评区域。 (二)进入线上初评人员于初评当日按照联络员安排线上初评顺序提前半小时在网络端进入调度室候考,听从联络员指令依次进入评审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调度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线上初评资格。 (三)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印制试题,由两名工作人员(监督员和记录员)在开考前半小时将试题送达初评室,由主评审专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拆封,由监督人员将试题分发给评审,评审专家熟悉考核题目,做好评分准备。 (四)初评工作由主评审主持,每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线上初评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线上初评的衔接工作由测评室联络员负责协调。 答题完毕后,评审根据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评审表》在评审打完分并签名后,由计分工作人员进行统计。 (五)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线上初评结束,在主评审发出“请应聘人员退场”指令后方可在线上退出评审间,联络员安排下一位应聘人员进入评审间。 (六)前2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暂不评分,待前3名人员初评结束后再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分数。 (七)初评成绩汇总表须由计分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和主评审专家签字,经监督员检查资料完整后密封存档。 (八)初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结合线上初评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名单经审定后于2023年6月5日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五、线上初评所需材料 (一)线上初评前提交材料 参加线上初评人员须于5月11日前将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盖手印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联络员邮箱(夏绮焓,1193767820@qq.com),文件命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姓名+岗位名称。 (二)线上初评所用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签字笔和空白纸。 六、线上初评注意事项 (一)服从管理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网络联络员关于网络线上初评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应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线上初评考核秩序。 (二)身份核查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线上初评,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记分员作好检验工作,记录员作好记录。 (三)线上初评环境要求 1.有良好光线的独立线上初评空间,不逆光,保持环境安静、整洁。初评全程只允许应聘人员一人在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公众场所进行。 2.有良好的4G、5G网络环境、稳定的宽带接入,网速能充分满足音视频传输要求,线上初评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同时,在初评时开启4G、5G网络热点,以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使用。 3.线上初评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线上初评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手机请设置为“免干扰模式”,关闭微信和QQ视频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线上初评的应用程序功能,以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 (四)个人仪表要求 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机、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五)设备摆放和设置要求 初评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初评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应聘人员坐姿上半身,要保证应聘人员能清晰地被评审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七、线上初评其他要求 (一)严格守时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必须按照线上初评通知要求和安排时间节点参加初评,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初评安排的一律取消初评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线上初评或未取得有效初评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诚实守信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相关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线上初评是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的重要程序,进入线上初评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和诚实守信参加线上初评。初评过程中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缩屏、直播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线上初评相关内容和信息。对线上初评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违规处理 在初评过程中如发现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应急处理 初评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线上初评工作联络员。 八、纪律监督 (一)线上初评工作全过程接受单位纪委监督,确保整个初评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纪律严明。 (二)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及监督电话:0851—86810840,0851—86837551 附件: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mzw.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08_79601772.html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线上线下贵州人博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0号)要求,现将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通过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的线上初评环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线上初评对象 按照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网上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作为线上初评对象。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由联络员通过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到本人。 二、线上初评方式 本次线上初评工作由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的主管单位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线上初评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三、线上初评时间 2023年5月19日14:00进行网络测试; 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正式开始线上初评。 四、线上初评程序 (一)工作人员于考核当日8:00进入初评区,评审专家8:30前进入初评区,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包裹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须佩戴专用工作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初评区域。 (二)进入线上初评人员于初评当日按照联络员安排线上初评顺序提前半小时在网络端进入调度室候考,听从联络员指令依次进入评审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调度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线上初评资格。 (三)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印制试题,由两名工作人员(监督员和记录员)在开考前半小时将试题送达初评室,由主评审专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拆封,由监督人员将试题分发给评审,评审专家熟悉考核题目,做好评分准备。 (四)初评工作由主评审主持,每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线上初评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线上初评的衔接工作由测评室联络员负责协调。 答题完毕后,评审根据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评审表》在评审打完分并签名后,由计分工作人员进行统计。 (五)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线上初评结束,在主评审发出“请应聘人员退场”指令后方可在线上退出评审间,联络员安排下一位应聘人员进入评审间。 (六)前2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暂不评分,待前3名人员初评结束后再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分数。 (七)初评成绩汇总表须由计分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和主评审专家签字,经监督员检查资料完整后密封存档。 (八)初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结合线上初评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名单经审定后于2023年6月5日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五、线上初评所需材料 (一)线上初评前提交材料 参加线上初评人员须于5月11日前将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本人亲笔签名盖手印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联络员邮箱(夏绮焓,1193767820@qq.com),文件命名: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姓名+岗位名称。 (二)线上初评所用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签字笔和空白纸。 六、线上初评注意事项 (一)服从管理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网络联络员关于网络线上初评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应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线上初评考核秩序。 (二)身份核查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线上初评,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记分员作好检验工作,记录员作好记录。 (三)线上初评环境要求 1.有良好光线的独立线上初评空间,不逆光,保持环境安静、整洁。初评全程只允许应聘人员一人在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公众场所进行。 2.有良好的4G、5G网络环境、稳定的宽带接入,网速能充分满足音视频传输要求,线上初评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同时,在初评时开启4G、5G网络热点,以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使用。 3.线上初评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线上初评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手机请设置为“免干扰模式”,关闭微信和QQ视频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线上初评的应用程序功能,以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 (四)个人仪表要求 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机、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五)设备摆放和设置要求 初评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初评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作为主机位,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应聘人员坐姿上半身,要保证应聘人员能清晰地被评审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七、线上初评其他要求 (一)严格守时 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必须按照线上初评通知要求和安排时间节点参加初评,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初评安排的一律取消初评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线上初评或未取得有效初评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诚实守信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相关违反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线上初评是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的重要程序,进入线上初评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和诚实守信参加线上初评。初评过程中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缩屏、直播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线上初评相关内容和信息。对线上初评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违规处理 在初评过程中如发现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应急处理 初评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线上初评工作联络员。 八、纪律监督 (一)线上初评工作全过程接受单位纪委监督,确保整个初评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纪律严明。 (二)进入线上初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及监督电话:0851—86810840,0851—86837551 附件: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mzw.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08_79601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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