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2人)
2024-07-26 15:19:13
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个。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具有正式干部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取得正式编制之日起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绥阳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县行政中心B401)。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录用审批表等);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7.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初审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遴选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上,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由绥阳县委政法委出题,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进人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经笔试、面试、考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遴选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具体负责遴选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636363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26228913(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附件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26_85163519.html
根据《遵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遴选岗位及数量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个。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具有正式干部身份)。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取得正式编制之日起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绥阳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县行政中心B401)。 (四)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录用审批表等);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 7.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初审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遴选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上,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由绥阳县委政法委出题,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3:1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参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进人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经笔试、面试、考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由遴选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公示与调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遴选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政工室,具体负责遴选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6363630(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26228913(县委政法委政工室) 附件 1.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26_85163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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