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专项招引公告(4人)
2024-08-19 10:29:57
根据《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迪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迪庆州检验检测院公开招引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引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引岗位
计划招引急需紧缺特种设备检验人才4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迪庆州检验检测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积极投身迪庆州各项事业发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离职。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引进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补助补贴。引进人才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参照《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兑现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发放安家补贴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15%。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1000元。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2日00:00起至2024年8月31日24:00(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迪庆州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以及经历业绩(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已工作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压缩打包后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307003462@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电话(如:1张三139****8816)。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招引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时暂无法取得相应证书,但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可取得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
(三)资格复审。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当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经报名初审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4及以下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经报名初审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5及以上的岗位将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封闭完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招聘岗位优先条件依次进行排名:一是按一人持多证情况进行排名;二是按招聘岗位优先专业进行排名(第1岗位机械类、材料类专业优先;第2岗位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第3岗位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三是按年龄进行排名(35岁以下优先)。笔试分数只用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计入后续招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奖惩情况、工作实绩、单位推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引环节。
(四)面试。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组织开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招聘岗位优先条件依次进行排名:一是按一人持多证情况进行排名;二是按招聘岗位优先专业进行排名(第1岗位机械类、材料类专业优先;第2岗位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第3岗位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三是按年龄进行排名(35岁以下优先)。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是否构成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未按承诺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迪庆州检验检测院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引工作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等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招聘相关咨询:倪老师 13988798816
(二)专业技术相关咨询:杨老师 13988748797
八、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州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附件:
迪庆州检验检测院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diqing.gov.cn/xwzx/tzgg/202407/20240723_213276.html
根据《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迪庆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迪庆州检验检测院公开招引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引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引岗位
计划招引急需紧缺特种设备检验人才4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迪庆州检验检测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积极投身迪庆州各项事业发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离职。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引进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补助补贴。引进人才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参照《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兑现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发放安家补贴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15%。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交通、食宿补助1000元。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8月2日00:00起至2024年8月31日24:00(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迪庆州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招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以及经历业绩(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已工作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压缩打包后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307003462@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电话(如:1张三139****8816)。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招引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时暂无法取得相应证书,但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可取得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
(三)资格复审。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当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经报名初审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4及以下的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经报名初审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5及以上的岗位将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封闭完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招聘岗位优先条件依次进行排名:一是按一人持多证情况进行排名;二是按招聘岗位优先专业进行排名(第1岗位机械类、材料类专业优先;第2岗位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第3岗位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三是按年龄进行排名(35岁以下优先)。笔试分数只用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计入后续招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奖惩情况、工作实绩、单位推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引环节。
(四)面试。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组织开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招聘岗位优先条件依次进行排名:一是按一人持多证情况进行排名;二是按招聘岗位优先专业进行排名(第1岗位机械类、材料类专业优先;第2岗位机械类、电气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第3岗位材料类、能源动力类专业优先);三是按年龄进行排名(35岁以下优先)。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是否构成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迪庆州检验检测院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未按承诺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迪庆州检验检测院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引工作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聘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等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招聘相关咨询:倪老师 13988798816
(二)专业技术相关咨询:杨老师 13988748797
八、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州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附件:
迪庆州检验检测院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diqing.gov.cn/xwzx/tzgg/202407/20240723_213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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